御見我
標題:
讀書心得分享(含書籍介紹)--科學怪人、聖徒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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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子
時間:
2012-5-30 23:21
標題:
讀書心得分享(含書籍介紹)--科學怪人、聖徒叔叔
本帖最後由 傻哥 於 2012-6-4 18:58 編輯
內容簡介(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店)(商務出版)
作者:瑪麗•雪萊Mary Shelley(1797-1851)英國人。某次在法國、瑞士交界處的雷夢湖畔渡假時,與夫婿詩人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及名詩人拜倫(Lord Byron)的談話,激發了她創作《科學怪人》的靈感。
這本小說一出版立刻大受歡迎,鋒芒甚至蓋過作者。電影的推出則大大增加了《科學怪人》的神秘傳奇,許多不同的、多半是改編的電影版本,甚至讓人將「科學怪人」一詞同時用來指故事中的發明人及被發明者,然而這也正證明了這本著作內容豐富而影響深遠。
評語:
這是一本很值得探討但不推薦用來輕鬆讀的書,因為文字繁複,對於看慣大眾小說的同學們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但是如果看過電影、想更深入了解科學怪人的鄉親們倒是可以試著讀讀看,或許你會有不同的感覺。我個人在看書時是充滿著憤怒和不平,相信大家都可以從以下的心得中看出。心得為我個人意見,若有不同見解,歡迎大家討論。
(為了認證而寫的)心得:
在閱讀科學怪人時,我同時感覺到憐憫、憤怒以及不合理。憐憫是致贈給怪人,憤怒以及不合理則歸於法蘭根斯坦。
先說明一下我為何會對於主角憤怒以及感到不合理。他,身為一個創造者,和尚未被賦予生命的怪人相處了數月,天天看著相同恐怖的臉,卻在那個軀體活起來的瞬間才感到恐懼?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即使書中說明他沒想到怪人那恐怖的面容,活動起來是如此的令人作嘔,仍舊無法說服我這其中是合理的。
身為一個創造者,他該是最清楚他所創造出來的作品,也最該好好的對待怪人。如同我們生活中的工程師會對自己所創作出來的機器活動而感到驚喜;生物學家會對基因改造後的實驗品細心觀察。但是主角一樣也沒做到,一下子便認定了那是恐怖的生物並且心思險惡。他有好好地跟怪人相處過嗎?他有好好的觀察過怪人在活過來後的言行舉止嗎?沒有,他都沒有。在他違反科學倫理之後,他只是看了一眼,尖叫、害怕的逃走,然後將怪人丟給險惡的世界。
當然,那時候的時代比較迷信,民風保守,即便是真正的人類到了那哩,只要稍有殘缺也會被視為異端。所以我會認為一般民眾的反應是較為合理的,但仍會為怪人叫屈,從頭到尾,他甚至沒有一個名字!沒有一個明眼人,肯好好地聽聽他不亞於法蘭根斯坦的優雅談吐,只看外表,便將他判為異類,甚至在聽完他的話之後仍宥於成見,將他誠懇的話語解讀為蠱惑人心的險惡。
不過幸好,還是有人肯仔細聽聽,書中的盲眼老人稍稍的平撫了我的怒氣;最後那名船長雖然已經被主角灌輸了片面的偏見,卻在最後碰到怪人時有迷惘的反應,他還算是個明事理的人,雖然憤怒雖然針對性十足,但總算不是掄起武器一句話都不給說的便開始攻擊,所以這位船長,在我看來是比較接近現代一般正常人的反應的。
這本書我認為科幻的成分較少,但是對於人性的探討較大。為何人類是如此的排擠異類?難道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嗎?我想多少是的。身為一個自私的人類,我們首先想到的便是保護自己造福自己,並沒有想到別人。甚至在人類中,還劃分了更多更多的小塊。因為現在對於異類的認知較寬鬆,所以我們會認為人形的怪人不算異類,而因此在看這本書時會感到憤怒與不公,但在碰到真正異類如:鬼怪、奇怪的動物時,膽小的人類多半還是尖叫逃跑吧。
不過隨著時代在變化,我借用蝴蝶在上邪裡的說法:人類就連看到妖怪神仙都不懂的害怕尊敬了,反而會覺得好奇,或以為在cosplay。所以或許,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的社會中,像怪人這樣的狀況將不再發生。
作者:
葉子
時間:
2012-5-30 23:36
聖徒叔叔
書名翻譯成英文很有趣叫做Saint Maybe隱隱約約地透露出作者對角色或內容的看法。
內容簡介(節自博客來,到網站上搜尋還有試閱喔)
人生只有一回,若不能好好把握,至少也好好揮霍!
誰會賠上僅此唯一的人生,扮個大聖人?
和樂融融的貝德羅一家人,喜慶節日總少不了拿手私房菜:法式冷盤。感恩節的火雞、生日的蛋糕哪裡夠看?沒有法式冷盤,就不像貝德羅家!
然而,十八歲的伊恩•貝德羅脫口而出的一句話,竟讓哥哥嫂嫂相繼自殺,留下三個孩子。貝德羅家一夕變味,再也沒有法式冷盤了。為了彌補自己一時衝動所造成的遺憾,伊恩一肩挑起養育侄兒女的責任。
贖罪的路一定艱澀難行嗎?二十多年過去,蒼白蕭索的中年伊恩如何咀嚼自己的人生?當法式冷盤再度端上貝德羅家的餐桌,或許答案已悄然浮現心底。
吸引我去看的對話:「我以為上帝可以原諒一切。」「是這樣沒錯,但你不可以光是說『對不起,上帝』。你要去彌補才行,具體、實際的彌補,依照我們教會的規矩,真的去做彌補。」
評語:這是一篇讀起來輕鬆卻又很具深意的小說,譯者功力也還算不錯,讀起來不會有語法怪怪的情形。讀完這篇之後,我會很想推薦給信教的同學們,讀完後的感想,因為我自己本身是個佛教徒,所以會想知道,當信教的朋友們碰到這種少數派教義的想法。
(一樣是為了認證而寫的)心得(/內容分析)
整個故事看完,我彷彿也跟著伊恩一起重生了一遍。不得不說作者真的很厲害,時間跳躍的令人非常不知不覺。莫名其妙的,伊恩就從一個十幾二十歲的魯莽年輕人,變成四十幾歲迷人成穩的大人;艾嘉莎和湯瑪斯也是,不知不覺的,就成熟了。但是卻沒有令人有時間斷掉的感覺,反而會認為,這就是人生,回首過往恍若昨日。
藉由描寫的篇幅,還可以看出伊恩的內心對於時間流逝快慢的認知:哥哥嫂嫂相繼過世,內心的掙扎,於是日子變得難熬、漫長;當他下定決心好好帶小孩時,或許日復一日毫無變化,或許心境上稍微輕鬆了一點,時間流逝的很快、篇幅很少,直到碧去世之後才又放慢了步調。
第一次看完,我認為書中兩個地方有明顯的象徵,一個是湯瑪斯的娃娃揚琴,英文的念法竟然和他們的父親的名字一樣。所以一開始艾嘉莎和湯瑪斯姊弟,會很在意這個娃娃,便是他們尚未忘掉他們父親的象徵。但是後來,湯瑪斯長大了之後又再被問起了這個娃娃,他卻說,他連揚琴在哪裡都不曉得了。這或許可以解讀為,因為在他們心目中,拋棄他們的父親早已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伊恩對他們長久以來的犧牲和奉獻。
第二個地方則是伊恩試著嚥了一口布丁。長期遵守教義不吃甜食的他吃下了布丁,有種試圖結束聖徒生涯的意味,而布丁則象徵著人間的生活。在常人眼裡看來好吃甜蜜的布丁,到了伊恩的嘴裡卻覺得是一塊黏膩的東西黏在口中,也呈現出他過了那麼久聖徒般的生活後,對於一般人的生活是不適應的。但是在那之後,他的確逐漸回歸正常人的生活,拒絕了當牧師的邀約,開始原諒哥哥嫂嫂,真正的原諒。甚至在最後,還交了女朋友,生了小孩。
最後我要說,我喜歡這本書,在於他並不是空泛的說,只要信神,神便會救贖你。他解決了大部分西方宗教令我覺得誇張的部分,比如說,「信我者得永生」、或是禱告後神便會原諒你。彌補和原諒,這兩點令我十分激賞。
作者:
jenny60582
時間:
2012-5-31 09:03
大大寫的心得很詳盡
我會找書來看的(笑
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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