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吾命]守候(短篇黑暗向)(微等陽X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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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iedbean
時間:
2012-2-10 19:33
標題:
[吾命]守候(短篇黑暗向)(微等陽X黑陽)
本帖最後由 friedbean 於 2012-2-10 21:56 編輯
好久沒發帖了..(其實也只發過一次,還坑了)=////=
吾命完了差不多半年才起筆,我很糟糕阿(默
好了今次是短篇,吾命8背景,就是格里西亞當魔王的時候與等陽的甜蜜往憶
好吧其實最後才有點刺激...愈寫愈困所以寫了篇很悶的文haha
好吧不說了以下是正文~
「參見魔王陸下!」
無視這些行禮,跨過浩大的大廳,黑髮的魔王坐上王座,如常摸上扶手尖端的圓珠,「我讓你辦的事
呢,等陽?」。
群首的騎士踏前一步,「陛下,已經辦好了。」俊美非凡的臉顯得毫無波瀾。
「哦?這次回來有多少人?」
「回來有七個,陛下。」魔王使用「離識」近距離看騎士的面容,眼睛卻仍然平靜如水。
握上圓珠的手無意握緊,「真可惜呢,有十三位闍騎士兄弟犧牲呢。」魔王面露可惜的樣子,順便偷瞄
等陽。
不爽,再不爽。他竟然一點表情也沒有,簡直氣死我了!
數不清幾多次派他的闍騎士去接S級危險任務,他還是這張死人臉。真的無趣極了。
來回摸上圓珠,才能再次冷靜下來。要讓這張臉加些色彩,也只有愛麗絲和他的孩子吧?不禁揚起好玩
的笑容。
「等陽。」
「是,陛下。」
「愛麗絲現在住在偏殿吧?」
果不其然,他瞳仁有一瞬間的收鏥,但不足一秒便收回。哈哈,你以為逃得過魔王的眼睛嗎?
「叫她夜晚過來我這裡吧。」我玩味的看著。
「陛下,愛麗絲不是處女,已為人母,並生過兒女,身材已不復以前,而且皮膚還是很黑,她沒有資格
陪伴在魔王陛下的身邊。」
哼,說得真好聽。
「我就喜歡皮膚黑,不是處女的。」
「陛下,影神殿中有很多這類型的,我馬上叫她們來服侍陛下。」
不消一刻,滿殿都是皮膚黑的女人,而且全部都是一等一美女,不少比愛麗絲更加美麗動人。
自從可以使用「離識」,愛麗絲的美貌我也就清楚。果然是月蘭國的第一美女,她可以算是我見過的女
人中最美的一個。而這裡居然還有不少超越她美貌,身材的女人。只是--我很不爽。
一看到這些女人,我就滿心不爽。就像心事被人全看穿一樣的厭惡。
「你給我趕走這些女人,光看就心煩!」
我揉揉太陽穴,大步離開大殿,「還有,我要洗澡。」
「是,陛下。」
脫掉衣服,隻身走進鑲滿水晶的浴池。本來我還有侍女服侍,但看著她們怕的要死的樣子我就心煩。
撩起黑髮,將及腿的長髮撥去另一邊,但頭髮有一半還是注水了。
我閉上眼睛。那事以後過了幾個月吧?他們......還好嗎?
好累,我好累阿...我厭倦當上魔王的狂妄自大,比身為太陽騎士更加倦。
我從不後悔,魔王再強大,最終也會虛弱致死。這是最完美,最好的解決方法,我沒有選擇。
自從當上魔王,黑暗雖然充沛,但卻無法掩飾體質的轉變。
誰會想到強大如魔王,竟然體力疲累至每天睡不下十多小時。
這...就是所謂代價吧?我自嘲一笑。
而且最近愈來愈感到疲累了,時不時無意間睡著。
相信不足一年,便可以完成我的計劃。只期望聖殿不會這麼快出冰征伐魔王......
無聲的靜寂過了一陣子,身穿騎士服的黑影自然走進浴室,拿起旁邊的浴巾,習慣了似的從水中將強大
的魔王橫抱在臂間,蓋上浴巾。
他靜靜注視懷中的魔王,如金髮時的他一樣耀眼,一樣美不可及。
他輕嘆一聲,不知道有多少次,魔王在洗澡中睡著,而睡著的他又老是亂放魔法,所以浴室都不知道裝
修過多少次了。
卻不明所以,只要他在他身邊,這種事情都不會發生。而扶魔王回房的重任自自然然交給他來做。
抱著魔王回到房間,每次看到太陽騎士白玉似的皮膚和美貌,總是要驚嘆,連第一美女愛麗絲也不如。
他就從沒想過,他比任何一個女人長得還漂亮吧?騎士苦笑了一聲。
想起今天,我知道如果我把所有女人叫出來,你一定會非常厭惡...果不其然,你撤走那些女人。
你的自尊心一定不讓你用這樣的方式得到女人,對吧?
是我私心或是什麼都好,我只是,不想任何人碰你。
為魔王蓋上被子,他的眉頭還是無意間鎖住。
你以為你可以掩飾麼,你那緊皺的眉頭。你的演技跟你的劍術一樣差。剛剛闍騎士報來消息,聖殿已經
提出要開戰了,那精明的審判騎士恐怕已經知道了。
離開你珍視的聖騎士兄弟,想獨自一人揹起世界的命運,然後孤單地死去嗎?
湊上前,輕啜那櫻桃果凍觸感的唇,「只有你,我會陪你在身邊直到最後...我的魔王陛下。」
end
作者:
葆莎
時間:
2012-2-10 21:20
原來是等陽x黑陽阿...
我原本還在想等x格是啥東東....
等陽已經有他老婆愛麗絲了 !!!
怎麼又來個黑陽呢??
你想劈腿呀?等陽?而且那個『小三』還是黑陽?
等:不!不是這樣的!
愛:等陽!!!(散發黑暗氣息+冒青筋+拗手指
作者:
friedbean
時間:
2012-2-12 19:16
都沒人回T^T
是我寫的太爛嗎(泣
作者:
零弦
時間:
2012-2-12 19:22
這篇有一個問題喔!
如果要寫意義,那樓主寫的不夠深;如果單純寫好笑的,根本沒笑點,要閃也不夠閃。
而且沒有讓人想看下去的衝動(是你標準太高吧?
文筆可以,接下來就要看內涵。
作者:
黎暮
時間:
2012-3-3 21:48
我很喜歡耶,這種淡淡的甜∼∼∼為甚麼沒有後續呢?
作者:
燦陽天使
時間:
2012-3-4 18:09
好看!
其實我蠻喜歡這個配對的
還有續集嗎?
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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