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短文】你所帶走的,遠比你所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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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渟婷
時間:
2011-10-23 11:33
標題:
【短文】你所帶走的,遠比你所想的多。
本帖最後由 渟婷 於 2011-10-23 14:23 編輯
心如刀割。
我不懂,不懂你為何能去的如此瀟灑。
你來的很重很重,你認為什麼都沒帶走,但實質上,你帶走了我們心的一部份。
大家都很恨,恨自己沒發現你昨天說出那段話時眼中的哀傷不捨之情,恨自己還跟你說少開玩笑了。
到底是誰說真正有意要自殺的人不會跟人說他要去死的,真想扁那個人。
不過又突然想起你的特別,想到你昨天咕噥著的那段話:金牛座的人,在被刺激到某根神經時,再怎樣離經叛道的事情都做得出來。
可理解這些的現下早已為時已晚。
宿舍浴室中浴缸的鮮紅,是我們一輩子忘卻不了的景象。
躺在血與水混和液中,你解脫的笑容,是我們從未見過的,而那遍佈傷痕的身軀,更是如此。
雖然我們寧可永遠不要見到,是了,我們也很自私。
家暴,有113、有老師、有我們,你自以為的體貼,在我們心中造就抹不去的悔恨。
我想起你曾經說過,你不想讓你的事情打壞大家的好心情,但如果是你被家暴的事,那大家絕不會怪你的,畢竟這跟其他人的那種無病呻吟並不相同。
最後的喪禮,你父母沒有出現,出現的只有我們這群好友。
所有人都很氣很氣,不過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們並沒有殺去你家。
我們將一封信混在了金紙中燒去,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
我們愛你,如果這是你的選擇,我們無話可說,但我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你。
不要以為你是徐志摩,可以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望著那豔紅的山坡,又看了看山坡頂上你的墓碑,再度想起你的面容及話語:你知道嗎?石蒜,雅名:曼珠沙華,又名彼岸花,我很喜歡這種花。而這裡,滿滿的都是這種花,所以這裡又被稱為彼岸島。
唉。不想了、不想了。再想下去,可又要哭了。
**
申明:這不是真實發生的事。
(欸)
總之這又是敝人有感而發的短文創作,希望各位多給予指教。
畢竟小女子我第一人稱有時很差勁。(掩)
作者:
北海
時間:
2011-10-23 13:02
感覺都有出來喔!
看得蠻感人的
只是:
但如果是你被家暴的事,那大家必會
洗耳恭聽
的。
我覺得用得怪怪的耶(純粹個人想法)
大大寫得很好喔!!
繼續加油唄
作者:
風無痕無跡
時間:
2011-10-23 14:48
很不錯喔!!
能打動我的心!
我很喜歡呢!
作者:
人懶
時間:
2011-10-23 16:50
嗯,寫的很好呢
看到不要以為你是徐志摩,可以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這句,我笑了((別問我為何笑,這說起來很蠢
就不客氣的收藏囉!
作者:
離亞
時間:
2011-10-24 16:17
大大的文好厲害...(愣
有一種真實感感覺是真的發生一樣w
期待大大的下一篇新文~
作者:
Ran
時間:
2011-10-26 15:04
唔,還是想說吧,感覺不夠深刻。
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那種無病呻吟之感。
不過真的不需要擔心啦,我以前寫字也是像這樣的,不知所云的。(或許現在也是)
所以無需擔心。
像我們這些在學生最欠缺的就是所謂的曆練,慢慢來吧,這種事情急不得的。
說起來,感覺咖啡屋的那篇寫得比這篇好多了。
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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