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自編-背對神的審判 [打印本頁]

作者: 星晨    時間: 2011-5-21 09:30
標題: 自編-背對神的審判
本帖最後由 星晨 於 2011-6-12 08:49 編輯

就是你那燦爛如太陽的笑容,拯救了我殘缺的靈魂
每次,當我審問犯人時,我總是背對著神
迎向我的,不是光明;而是黑暗
當我一次又一次殘忍的審問完犯人,總感覺極度的噁心
多次ㄉ審問,令我身心俱疲,感覺自己好似要被黑暗吞噬
但在我這麼感覺時,你總是及時的伸出手
將我拉出那黑暗深淵,將我推向光明
「審問犯人時,我總是背對著神,迎向罪惡,也許哪天,面對審問、面對神的,就是我了.....」一如往常,我忍不住噁心感,又衝向廁所,吐出了滿肚子的噁心後,我說了這麼一段話....
「阿阿....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不管你陷ㄉ多麼深、多麼黑暗,我阿,一定會死命的把你拉出來.」說著這段話的你,滿臉笑容,聽起來有點像在開玩笑,我知道,雖然你是笑著說的;但其實你比任何人還認真,我相信你會把我從那深不見底的黑暗深淵中給拉出來....
深信這段話的我,因為深信,所以才能在無止盡的審問中存活下來.....
作者: 小牛    時間: 2011-5-21 09:33
那個、樓主,不能夠使用注音文唷,
會被版主警告的(笑)
作者: she    時間: 2011-5-21 09:35
不可以用注音唷
否則會被記警告的,館主!!

文寫得還不錯喔!至少挺和我的胃口!^^
作者: 藍娜    時間: 2011-5-21 10:21
恩......因為用注音文成反效果....這篇比較嚴肅一點你卻用比較搞笑用法的注音文.....反效果.....除子之外都還不錯^^
作者: 渟婷    時間: 2011-5-21 11:32
注音文注意
分類麻煩改同人文
不過還算不錯看......
作者: qq66q    時間: 2011-5-23 22:46
星.....真是敗給你了.......
我加你了不用來找我了~
作者: 柔姐    時間: 2011-5-23 22:56
要改一下喔!注音文會被抓喔!不過文章寫得很好啊~~~~
作者: 星晨    時間: 2011-5-25 15:15
抱歉抱歉!!我第一次用!!

不太熟!!(笑)
作者: 星晨    時間: 2011-5-25 15:17
拜你個頭!!
我又不是故意的!!
你是在拜心酸的嗎??
作者: 星晨    時間: 2011-5-25 15:22
呃....分類??不懂....抱歉!!
我是胡亂按的!!(深深一鞠躬)
作者: 渟婷    時間: 2011-5-28 08:52
(在第1樓)按編輯帖子
在輸入文章名的右方有個可以選分類的(按小鍵頭會出現分類給你選,選同人文)
然後標題的注音文也改一下比較好
如果回覆內容不多就用樓主帖內回覆
不然就集中在同一帖裡回這樣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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