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ˇ如果大家檢到死亡筆記本的話ˇ [打印本頁]

作者: 烈火    時間: 2009-7-3 21:25
標題: ˇ如果大家檢到死亡筆記本的話ˇ
不知大家會如何反應耶~
作者: a60349    時間: 2009-7-3 21:31
會瘋掉!
承受那麼多的壓力,
不瘋才有鬼!
作者: 712    時間: 2009-7-3 21:31
拿著不用 =ˇ=
這樣身邊永遠會有死神跟著
多酷 阿
只是難保不會被殺就是了....
作者: sasuke90727    時間: 2009-7-3 21:33
拿去網拍.......我要存錢小說=ˇ=
作者: 南瓜餅乾    時間: 2009-7-3 21:35
痾...
拿來用~
偶而用就好了~
太常用會被發現~
作者: 阿玄    時間: 2009-7-3 21:38
先寫上仇人的名子
在拿去保險櫃鎖起來(用一用就丟啦)
作者: 輝夜    時間: 2009-7-3 21:41
死筆是吧?
那自己去當名偵探科南阿@@
走到哪人死到哪=   ="
他絕對也是這樣成名的!
所以自己去當名偵探吧~
作者: 玥珋    時間: 2009-7-3 21:45
......把監考官的名字寫上去!(不要問我為什麼)
事後再毀屍滅跡= =

如果有一個像路克一樣的死神著我我一定會瘋掉吧??
用完就丟比較好= W =
作者: 神無紫紋    時間: 2009-7-3 21:47
立刻放棄!!
我絕對沒有要殺的人!!
(偷偷寫一些東西)
作者: 朝氣小怡    時間: 2009-7-3 21:47
為了確認是自己的不會遺失,把名字寫上去(踹
作者: 玄日    時間: 2009-7-3 21:49
那大大~
我第一個可以先殺妳嗎^^
作者: wun507_18    時間: 2009-7-3 21:54
我一定要先寫自己的名字,先寫好要活幾年(免得以後被別人殺)
再來就開始大開殺戒拉!!!!
不過我一定不會只寫上名字等40秒過後他自己心臟麻痺死,還長長的給他寫一堆人名(明顯有問題麻)
一定是一個人用專屬的死法XD,寫人名要隨機的寫,先註明好要上課的時間死掉,免得被發現是學生阿(嘿嘿=3=)
作者: ly929ly929    時間: 2009-7-3 21:57
痾.....
留著不用
因為不想殺人
可是又想雍有死神
作者: 銀狐    時間: 2009-7-3 21:58
嚇一跳後
讓自己討厭的人死光光
作者: 銀川玄月    時間: 2009-7-3 21:59
4# sasuke90727


XDDDDDDD
真是好方法
我也選這一招XDD
作者: 傻傻飄    時間: 2009-7-3 21:59
我會把他丟掉耶
這麼可怕的東西~
雖然我想看死神...
可是...我膽子很小的
作者: 玹喻    時間: 2009-7-3 22:07
偶爾用@@

((有死神在身邊感覺到是不錯...

只是什麼時候死就不知了-口-
作者: 小牧    時間: 2009-7-3 22:59
雖然沒有怨恨到想殺的人
但是有路克在身邊感覺真不錯
路克真的好可愛啊
我會努力當一個讓他覺得有趣的人類的[認真貌
作者: 紫契    時間: 2009-7-3 23:08
拿來寫自己討厭的人
在丟掉!
作者: dnkiller    時間: 2009-7-4 13:48
再度把他丟掉(?)
聽起來好像很浪費
作者: miya    時間: 2009-7-4 13:50
把死神拖去拍賣 用筆記本去搶國庫 因為miay要買小說XDDD(毆飛)
作者: CWxFish    時間: 2009-7-4 13:53
上次返校打掃,我就撿到了一本筆記本,
我同學就一臉很正經的說:「翻翻看,搞不好裡面可以找到使用方法。」((踹
作者: 悠悠a均    時間: 2009-7-4 13:55
為了怕弄丟,所以我會先在上面寫上自己的名字。
作者: madparty    時間: 2009-7-4 13:58
大概不會拿來用吧.....
出非殺了人對我有利可圖又不會被懷疑......
作者: 悠悠a均    時間: 2009-7-4 13:59
我一定要先寫自己的名字,先寫好要活幾年(免得以後被別人殺)
再來就開始大開殺戒拉!!!!
不過我一定不會只寫上名字等40秒過後他自己心臟麻痺死,還長長的給他寫一堆人名(明顯有問題麻)
一定是一個人用專屬的死法XD,寫 ...
wun507_18 發表於 2009-7-3 09:54 PM

話說,死亡筆記本最多只能拖24天……再久都只有24天喔……大大只想活24天?
作者: 曉楓    時間: 2009-7-5 15:30
寫上仇人ㄉ名子後
藏起來或把它毀掉
作者: ppoo5121    時間: 2009-7-11 17:11
把仇人的名子寫上去.....
然後再拿去燒掉.....=ˇ=
作者: 幻欽    時間: 2009-7-11 18:33
寫上仇人的名字啊!
如果可以的話真想寫個300次
如果他能死300次的話(笑
作者: 鬼調X    時間: 2009-7-11 18:36
恩...話說上次當我的老師叫啥??
(默默的寫....)
驚!!!
咦咦?!我我我....我沒有再寫東西唷!!!
作者: 棉棉星    時間: 2009-7-11 18:36
當作沒看到可以嗎 我不想被惡靈纏上(被毆)
我也沒什麼想要幹掉的人@@
作者: 泡芙    時間: 2009-7-11 18:40
恩...
趕快埋起來
(我也不知道為啥??
作者: 炎瞳•夜空    時間: 2009-7-11 18:41
拿來威脅各個大人物,然後賺一筆高額贖金,
最後把追補我的全宰了(燦笑
作者: 琉映    時間: 2009-7-11 22:38
沒有想殺的人啦.......
不知道寫蟑螂有沒有用喔?
如果有用的話我會寫滿整本!!
作者: 月*嵐    時間: 2009-7-11 22:44
當然是除害阿~尤其台灣這麼亂~
應該不會像月那麼倒楣,有人去注意吧= =?
那偶爾用用就好了OK吧 XD
作者: lavender    時間: 2009-7-12 10:44
把仇人名子寫上去,要想一個容易發生的意外死法,
列如:車禍、遇到搶劫之類的,這樣就不會被懷疑了,
旁邊又有一個死神,多好啊
作者: 範羽兒    時間: 2009-7-12 10:51
馬上拿起來寫下仇人的名字囉ˇ

我寫寫寫寫ˇ

話說小娜娜的妃子名單都寫上去好了
作者: 月落    時間: 2009-7-12 12:18
嘿嘿嘿......那當然是要拿來好好利用啊((賊笑))
作者: 珍依法    時間: 2009-7-12 12:24
燒掉燒掉!我沒自信能承受殺人之後的巨大壓力!就算殺的是有罪的人.
作者: 南野骸    時間: 2009-7-12 12:40
殺我討厭的人v
用寫小說的方式殺人
絕對很有趣(邪笑
作者: smile葉    時間: 2009-7-12 15:15
拿去網拍.......我要存錢小說=ˇ=
sasuke90727 發表於 2009-7-3 21:33

贊成啊!不過應該會先被警察抓吧?
作者: 南野骸    時間: 2009-7-12 23:31
那就不要被抓啊(眾踹
作者: 昊風    時間: 2009-7-12 23:35
偶爾拿出來殺沒品沒道德的人

和死神攀關係
作者: 南野骸    時間: 2009-7-13 12:36
路克可以攀到什麼關係?

這我懷疑了(眾踹
作者: 黑蝙蝠    時間: 2009-7-13 13:22
把全球ㄉ人都殺ㄌ((被打
作者: 死月    時間: 2009-7-13 13:26
我的話……大概是拿來當一般的筆記本吧
(完全沒有"哇~~~是死亡筆記本"的意識XD)
作者: 心情如止水    時間: 2009-7-13 16:24
當然先把一些小白寫上去^^
再來寫痛恨的人~
之後就看往後誰惹我就寫誰^^!!!!
作者: 千夜紫御    時間: 2009-8-11 19:55
把認識又不重要的人全部殺死~
或者把對世界沒有貢獻的人全部處以心臟麻痺
作者: 貓眼小娃    時間: 2010-2-16 08:57
我可能會當作被整了...把那本丟掉(路克留下...)
作者: °空空    時間: 2010-2-16 09:05
可能不需要吧 ‵ 我和平主義者 ((妳屁 !
反應可能就拿去燒吧 ...
好危險的東西 - "-
作者: 紫佐晶    時間: 2010-2-16 15:14
拿到後,呆3秒,確認一下,然後--燒掉= =

我可不想被當精神耗弱者,也不想跟一個會耗費糧食錢的跟班

最重要的是我沒聰明到跑去當神,我只想當一個平凡人然後安安分分的過完一生
作者: p1512kimo    時間: 2011-1-19 22:29
我應該會天天看著它內心天人交戰
好想寫但寫了就不能上天堂也不能會下地獄啦..變成「無」
我還想投胎轉世(汗顏
作者: 星晨    時間: 2011-6-16 16:23
第一個要寫上去的一定是安地爾(怒火中燒)
作者: 炎辛    時間: 2011-6-16 16:32
看一眼...在立刻丟掉
(或許要檢查一下有沒有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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