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公告】過期之投票帖尚未改善者,一律由論壇結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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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御我
時間:
2010-8-21 11:59
標題:
【公告】過期之投票帖尚未改善者,一律由論壇結束投票。
尚未加上日期的投票帖一律都會結束投票喔。
今後也麻煩注意開投票帖必須加上30天內日期,
沒有加上者則一律由版主發出警告一週內改善,沒有改善則直接刪除。
麻煩大家多多注意版規,讓御見我論壇更加美好^^
作者:
zx691827
時間:
2010-8-21 12:51
投票?三十天??那我之前看到的200多天哪來的???
作者:
希雀詒
時間:
2010-8-21 17:51
我有收到短消息.......
可是我找不到自己的投票帖
作者:
ivy2562
時間:
2010-8-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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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頑我玩我
時間:
2010-8-23 10:41
事实是.....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楚投票怎么发.........
作者:
fghi586
時間:
2010-11-20 22:55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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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 御見我 (http://pinkcorp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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