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見我

標題: 【圖&文的家】版規。(2011/8/5 17:13:18更新 ) [打印本頁]

作者: 喬波x翼    時間: 2010-7-20 14:29
標題: 【圖&文的家】版規。(2011/8/5 17:13:18更新 )
本帖最後由 佐藤尤那 於 2011-8-8 20:09 編輯

1、請務必選擇分類。

原創圖、原創文:不屬於任何一個已出版作品的同人創作,創作內容皆屬於個人自創。
同人圖、同人文:已有出版作品的延伸同人創作。
其他創作:不屬於以上分類的其他創作,如遊戲、動畫、模型、卡片、自製小物……等。

在原先的作品加上自創人物,也算是同人作品。

接龍文可發表,但標題請標明是哪一部/哪個作者/哪個範圍內可允許的接龍文,另外硬性規定要有「主題」作為標題,主題不拘,舉凡食物、節日、物品、人物……等等的東西都能拿來當作主題。

標題範例:     【吾命同人文接龍】騎士們的春天     (標題的匪夷所思處請忽略,謝謝。)


不是御我作品相關的創作也可以發表,題材跟創作格式(小說、詩集、歌詞……等)不拘。

分類錯誤的帖子,若尚未改正,將於通知七天後進行砍帖動作。不過其實版主覺得麻煩大概都會直接幫你修改然後進行通知就是了……

接龍文請勿未接文發帖聊天,欲發表個人想法請於接文的那帖下面回覆,勿另回一帖。
另外,個人想法請勿超過接文的內容;上述行為若違規將給予扣分,嚴重者警告。





2、尚未命名之圖、文不可發表。

作品請等命名後再發表,禁止「篇名/名字我還沒想好」等等的標題。

同人類必須再前加上原作品名稱、也不可只寫原作品名稱,沒有命名。

若希望他人替其命名,請於一星期內更正標題。否則刪除。





3、勿發表十八禁圖文及回覆。

情慾類:
描寫有關性方面的創作,包括生殖器、性交、撫摸身體方面皆算。
嚴重挑逗也會刪帖,請創作的版友們注意尺度。
親吻、摟抱,曖昧範圍可接受。
若不為超出尺度的十五禁尚可接受,此外,請勿踩版規的底限。
另外,也請勿間接發表十八禁文章。
例:文章內容主要為十八禁之內容,而只發表短短的幾行內容來衝積分

血腥、暴力類:
過度描寫血腥、暴力的內容,影響觀看者的情緒皆算。

論壇屬於公開場合,不宜擺放這類創作。

請各位作者體諒其他純潔的小小版友們。

若遭人檢舉內文含以上相關(十八禁、不雅等)則一律刪文。

若圖文內容遭人檢舉有不舒服等感受將直接刪帖,次數過多將給予警告;此規則使用於所有圖文,包含非十八禁之圖文皆算在內。
增加此點是因為有些圖文遭人檢舉過多次導致必須把版規再改的嚴格點,請各位在發帖之前先檢查內容是否會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請替論壇內純潔的小版友們著想。






4、嚴禁灌水帖、無意義回覆、在帖內聊天

i.        灌水帖:
連續回覆五帖以上帖子,連同舊帖也一起推上來者。
發帖時間一分鐘內三、四帖,字數介於五十字以內,連續複製貼上者。

ii.        無意義回覆:
連續複製貼上、僅幾個字的稱讚皆算。
例:頭香、好好看喔、加油加油、期待新作、好帥/好萌/好美……等,僅只有稱讚作品、催促作者快點更新等不到二十字的短回覆。
回覆不可用標點符號湊字數,『字』請在二十字以上,並且有實質意義。

以上違反將直接刪帖,嚴重者警告及扣分。如果內容版主判定為無意義內容,將直接刪除回覆。上下兩帖內容相近需合併帖子,請利用編輯。在帖內聊天次數過多直接警告,太離譜則再加一支警告。若被警告後再犯直接扣分,嚴重者警告。





5、請多利用樓主帖內回覆

i.        樓主回應字數若是不多,請使用樓主帖內回覆,不可灌帖。
ii.        若是回復留言內容過長,可開新回復回復之。
iii.        違反規定者,刪帖處置。





6、有關轉載圖、文。

i.        本來是不准張貼轉載文,不過在我發短訊詢問御我姐姐之後,同意開放。
ii.        轉載圖、文以網路創作和個人發表之個人誌為主。
至於商業誌,因不是每家出版社都樂意他的作家作品出現在別的論壇,所以未免引發版權問題,因此希望大家不要轉載商業誌。
iii.        凡轉載皆須有原作者屬名同意之轉載授權書。
轉載書內容須包含:轉載人姓名(以本論壇姓名為主)、轉載圖文作品名稱、轉載圖文作品之作者名、轉載圖文作品的原始出處。
iv.        發表時,標題欄位處請寫上轉載圖文作品名稱和轉載圖文作品作者名。
並將轉載授權書附於文前或文後。
v.        若無轉載授權書之圖、文請勿發表,犯規者請於收到警告信七日內補上轉載授權書,超出七日後刪帖。
多次違規者將直接給予警告乙支,已提醒過和警告過的再犯也將直接給予警告乙支,累犯者則刪+封。





7、同性質的連載圖、文請放置在同一帖

i.        請以回覆文章方式貼續集,更改標題通知。觀看連載的版友們,可以點選發表者的發表時間旁邊有個只看該作者的鍵,即可看到該帖所有 作者的創作。
ii.        重複帖將刪除後發表的帖。
iii.        次數過多將給予警告乙支。
iv.        圖片皆須直接張貼上,請勿張貼網址。不知如何直接張貼圖片者,請參閱 【教學】貼圖教學。違規者,請於七日內更正。





8、勿使用注音文、火星文

i.        注音文、火星文會造成他人閱讀的困難,同時也會降低國文程度,請勿在御論使用。
範例:把拔、瑪麻、88、ㄖ、ㄉ、偶、滴、ㄌ、粉多、醬
ii.        使用注音文、火星文者將會通知,七天內未改則刪帖。
iii.        違者超過三帖警告乙次,次數過多者則禁言7日





9、相同的創作請勿重複發表

有時候會看到少數人在不同帖、非主樓的地方重複發表,若遭到檢舉一律刪圖+扣分處理,屢勸不聽者扣分加重並予以警告。





10、可發表有關於圖、文之投票帖

i.        本區可以發表有關於圖、文之投票帖,例如個人小說人物人氣票選等等。
ii.        分類統一為『其他創作』。
嚴禁投票帖內含有【沖積分】、【路過】等無意義選項,若發現一律警告乙次,倘若希望大家都能夠投票,可以在投票帖內放置【無意見】或是【無感想】選項。
iii.        此處分為所有版主們共同決定並取得御我同意,不得異議。只要是與投票主題不相符的皆算是無意義選項,版主們也會判斷是否為無意義字詞。
iv.        此版規適用於御見我論壇內所有投票帖。



違規者請於收到警告通知後,在七日內更正,若七日內不更正,刪帖處置。
同樣的,想要抗告的也請於七日內提出抗告申請,抗告有理者,我會撤銷處置。

以上,希望大家都能遵守。
作者: luchia3188    時間: 2010-7-20 14:42
了解了!以後回復會用樓主專用回復的!

大大您辛苦了∼
作者: 禹零    時間: 2010-7-20 14:58
是的,我會遵守的
藥用樓主專用回復這點我一直都有做到耶((興奮
作者: 曉玲楓    時間: 2010-7-20 15:06
知道囉~!
我會乖乖遵守~!
版主寫的好仔細喔~!
這樣我也不會覺得哪裏有問題了~!
作者: 河馬出沒請小心    時間: 2010-7-20 16:46
這樣,收到!!
會遵守的。
版大辛苦了(茶)
作者: sc784512    時間: 2010-7-20 17:08
都很ok!但....
"回覆不可用標點符號湊字數,『字』請在二十字以上,並且有實質意義。"
這個對我而言或許蠻難的
大家把自己的創作放上來,若是好看當然會想鼓勵作者
單純只想鼓勵的話語就要二十字以上啊?!
拿我剛回不久的例子來說:
"我很喜歡第4張的溫馨(?)圖~都很好看喔!!(笑)"
是的,不到二十字,這樣有算違反規則嗎?
麻煩說明一下,然後,我會努力做到的!
謝謝,您辛苦了
作者: 維多利加    時間: 2010-7-20 19:29
唷唷小翼翼辛苦了OAO//(遞茶)
當版主加油//看到眼睛快脫窗的時候可以找我幫忙(誤)
作者: 伊庭    時間: 2010-7-22 15:03
( 趕快跑去請教版主回帖的用法....
知道了就不會犯 !
我一定會遵守!
作者: 奈藍    時間: 2010-7-22 20:30
 第二條有點...= =a
 老實說,個人覺得作品寫出來並不一定要有標題才能和人分享,就算沒有標題,還是可以讓大家知道啊!而且...與其為了發出帖子而硬擠標題,結果卻也沒能與文章多契合,那比沒有標題還要糟蹋文章呢。
 雖然第四條最後一點能改善圖文帖中簡短幾字沒什麼意義的回覆,令人值得慶幸(說實話我也對那種回覆看不順眼很久了),但還是有些接受不能...畢竟不是每個地方都「只有幾個字」,但也說不出什麼話來反駁∼
 是說,多了那麼多版主,是正在交接適應期中?
作者: 楓廉    時間: 2010-7-23 09:52
9# 奈藍


第二條的部分我會再和另一位板主作討論

基本上第4條我們還是會依回覆內容而定
但個人是認為區區二十個字應該是難不倒真心想讚美作品且鼓勵作者的人
二十個字真的已經是我們的最大容忍極限了

現在版主是在交接中
若覺得我們的作法有須改進的地方請多指教
作者: flysky10137    時間: 2010-7-23 16:21
禁止帖內聊天....

為什麼呢...?

因為 去大家黑白講聊天   

我時間並沒有很多  不可能一直聊

再說  跟帖內的人交流不算壞事吧...?
作者: 奈藍    時間: 2010-7-23 23:34
 其實對第四條的意見是在...「禁止在帖內聊天」= =|||
 事實上,最後會在那裡面聊天,多數也是從作者的作品開始,慢慢慢慢,才會演變為聊天,而有時候會聊開來,經常是「by the way」罷了,為了這樣的附帶一提,特地開聊天帖似乎有些多此一舉,而且有時候聊天扯著扯著,還是會回到作品的本體,那麼聊天帖的內容不就又要移到文章帖內了?因為這是「學術上的討論」。
 而且...要說完全禁止僅有「噓寒問暖、打打鬧鬧」,有些人是真的對於文字上的表現比較差了些,就算他們喜歡文章,有時候也真的很難有太多的感想,說幾句加油支持的言語,從文章延伸和作者聊聊天,對作者其實也是莫大的支持(當然前提是他們夠熟稔),並不一定要全都是「學術討論」才能算是「有意義」的,畢竟有無意義是見仁見智的。
 其實啦∼這個論壇辦來就是讓大家來玩的,御我姊當初開放新論壇的時候不就是這樣說的嗎?
 http://www.wretch.cc/blog/kim1984429/13281676
 因為本來就不是專門做學術研究的論壇,其實不需要規定成這樣的,雖然我也不喜歡那些簡短幾句的留言,自己的帖底下有這種留言我也很不高興,這讓我感覺他是拿我的帖來賺分的,但是如果是「真心誠意」的,就算是「聊天」我也很高興。再說...真的這樣規定的話,說不定有些帖子就會完全沒有人去留言了= =a沒有了留言,又有誰願意繼續創作呢?
 希望兩位版主可以針對這點再討論,也祝未來一年帶版順利。
作者: 喬波x翼    時間: 2010-7-24 07:17
9# 奈藍


第二條是希望不要只寫一個”吾命騎士”或者是”繪圖”。
圖類比較不苛求,不過文類的話就算是日常也是個主題。
希望大家能讓其他同好在看標題時就找到想看的帖子,且要利用搜尋來翻找回憶也能更快速。
作者: 翼飛翔    時間: 2010-7-24 07:51
是說= =
這版規全部都是懲罰好像很恐怖= =
沒有一些獎勵嘛?= =
作者: flysky10137    時間: 2010-7-24 20:56
所以........

可以開放帖內聊天了嗎?

如果願意在這帖裡聊天

也算間接的鼓勵吧?
作者: 奈藍    時間: 2010-7-24 21:28
 是這樣,那我明白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大家應該也會樂於接受,畢竟幾個字的留言真的讓人很困擾,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回了感覺對不起自己,不回又好像不太好),這樣一來圖文版可以變得更加乾淨整潔是件好事∼
 
 嗯...所以...關於第二條,可以舉個例子嗎?關於文類的疑問比較大,圖是還好。
作者: 悠黧    時間: 2010-7-24 23:10
那個,版主問一下

文章內容出現火星文...這樣可以嗎囧?
當然不是每字每句出現啦(攤手)
是為了"笑"果啦(聳肩)

然後還有啊
打的文章內容是遊戲角色的自創
也算是其他創作嗎?
而不是像其他動漫小說屬於同人創作?

抱歉啦,我還是搞不太懂,解釋下吧ˇ
作者: 審判    時間: 2010-7-25 07:55
嗯...所以...關於第二條,可以舉個例子嗎?關於文類的疑問比較大,圖是還好。

奈藍 發表於 2010-7-24 21:28








我之前有看過人文章標題直接打「【xx同人】名字還沒想好= ="」類似這樣的OAO
就感覺......不管是原創還是同人文好了,要是作者之後改名的話要怎麼回頭找......除非這個作者從頭寫到尾都一樣沒想標題llll






文章內容出現火星文...這樣可以嗎囧?
當然不是每字每句出現啦(攤手)
是為了"笑"果啦(聳肩)


打的文章內容是遊戲角色的自創
也算是其他創作嗎?
而不是像其他動漫小說屬於同人創作?


悠黧 發表於 2010-7-24 23:10







看得出來為了笑果的好像都沒有在抓,比較嚴禁的大概就是注音文OAO
之前也看過髒字啊火星文、外語奇怪口音翻譯等等,這種都沒看過在抓的www

然後不管是動漫小說還是遊戲的,都算是同人喔。
作者: 奈藍    時間: 2010-7-25 18:58
TO 審判:
 唔--這樣也是,標題沒有命名放上來確實是不太好。但是如果是發帖標題已經訂好了,尚未命名的是內容的小標呢?那並不影響搜尋文章吧。
 咳...從頭到尾都沒有想標題...那他的文章主旨呢?標題幾乎等於文章主旨不是嗎= =真能從頭到尾都沒想標題也太厲害了。
作者: vividou2044    時間: 2010-7-25 19:52
我要發帖時無法選擇分類
怎麼辦?
作者: 悠黧    時間: 2010-7-26 16:48
那個啊,我有個建議(刮臉頰)

就是啊版主們可以找一些符合版規的文章作為參考這樣
作者: 審判    時間: 2010-7-26 17:25
TO:奈藍

喔喔,主要規定的都是顯示在主頁面的那種主標題,長篇文的小標題基本上都沒差吧XDDDD
打「第一章」跟「第一章-xxxxx」基本上是沒規定的www(應該說真的要管也太龜毛)(抹臉)



TO:悠黧

這樣不會有打廣告嫌疑嗎OAO"
作者: 奈藍    時間: 2010-7-26 17:35
TO 審判:
 那個--我的意思是,如果標題是寫,那是個短篇集呢?也就是帖子的標題並沒有寫出「文章」標題(等於是只寫了是什麼的同人文),然後內容是好幾個短篇故事,但是某些故事的篇名卻還沒想好...?
作者: 御零風    時間: 2010-7-27 01:11
小翼翼變成版主了...
是說我現在遇到很大的問題就是...之前分類做的很糟糕
可是又不知道該怎嚜改掉
這樣要怎嚜辦?((皺眉
作者: 霧•伊瓦拉    時間: 2010-7-27 13:48
知道了
我會遵守版規的
辛苦你了
作者: 黑巫喵    時間: 2010-7-30 01:08
本帖最後由 黑巫喵 於 2010-8-6 13:48 編輯

有去查了一下....禁就禁"注音文"就好(主要是注音文讓人家看不懂&降低水準)

禁火星文的話...例如:

GJ  OMG  (簡化語)

!?  .....?   (使用標點符號位置錯誤)

ORZ   囧     ヾ(●▽`●)ノ   0.0     XD(顏文字)

   ♥  ☆ 』 §  ♡ ∥ ↙  ˇ(特殊符號)

壓 婐(錯字但能理解&故意措辭)

庵 您  係(部分文言文?!&古語&敬語&方言口音文字&諧音諧意詞)

  庵=古代男子自稱詞      您=尊敬對方稱呼,把"你"改稱為"您"      係=方言口音詞&諧音諧意

.....等(注音文是其中一環)

凡是"修改了一些原有文字規定而衍生的大眾網路用詞"都要禁止使用

火星文太廣泛了, 根本深入現代人腦隨...(在這打到上百帖&每帖上百字的人要不用都很難)
作者: nancy87715    時間: 2010-8-6 11:23
辛苦了(遞茶)

版主也是很辛苦的

加加油悠~
作者: theresay    時間: 2010-8-8 00:41
To 黑巫喵

呃,等等
「您」是正式文字吧?
那是火星文嗎?有人把「您」當火星文?
那那個人的國文未免太...
作者: 黑巫喵    時間: 2010-8-9 09:47
本帖最後由 黑巫喵 於 2010-8-9 23:58 編輯

28# theresay

去查是有放在火星文一圈裡(所以有人把您當成火星文的話應該是有案例,就個人觀點而言可能是有一票人的國文也不好所以才此認定<<欸欸)

沒去查之前,因為自己有限的知識而認定火星文是自己所想的那些文字(結果自己所想的只是火星文的一小部份,而自己認定不是火星文的一些文字被規範到火星文上,看下去整個很頭痛)

(*註:上段話是全自虐式感言,吐槽自己用)

火星文跟本是太廣太麻煩太機車的範圍,我是建議不限制火星文而限制注音文(要限制火星文,此版99.9%的帖子都可以砍了XDDDDDD)
作者: 喬波x翼    時間: 2010-8-9 17:42
本帖最後由 喬波x翼 於 2010-8-13 05:58 編輯

26# 黑巫喵


有關火星文的部分已改正,感謝提醒
作者: 黑巫喵    時間: 2010-8-10 10:05
30# 喬波x翼


路過看到違規的

他與提醒他的人之對話看得有點無言
作者: theresay    時間: 2010-8-11 09:06
To 黑巫喵

(默)
我記得這應該小學一、二年級時就教過的
而且我父母親從小就教導我稱呼長輩時要用「您」......
作者: 離兒    時間: 2010-8-22 08:54
我遲了好多天才看到版規(拍額)

喔,我想說的是「第6條、不是自己創作的圖文請勿放上」裡面的「回覆內文需指定、講解,請使用『引用』。」
這點可不可以特別拉出來列……就不只回覆內文,包刮其他作家的圖文引用。(攀上了排行版的其中一帖就有看到了……)

沒記錯的話,貼一張圖才華是加十,所以有的時候會看到很多「推薦、範例、重複貼」的情形,不是指在別版,就特別只圖文版而言,真的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這點。還有的人就算提醒過了也當作沒聽到……就常看到在自家版貼過的圖,又跑去認識的人那邊說「你看我新畫的圖」,又重貼了一張。雖然看起來是理所當然,但是看起來就像是在騙才華啊!(目死)
還有用「這張會不會比較清楚」的理由貼了很多張的,很多用手機拍的,往往都會貼一整排下來。還有「這樣臉比較清楚」或是「他的頭髮我畫了好久唷!」就又貼了一堆局部放大圖,不是說把畫的詳細的地方貼出來不好,但是很多圖都是多此一舉,看了只會心煩而不會心動。再提一點(…老伯,你真的很煩)(噴血),推薦的話拜託你去大家來推薦啊啊啊--不要聊一聊就說,那個動畫很好看,我貼幾張來給你看看。薄櫻鬼的那幾張圖是你們畫的嗎?啊啊啊、恩恩恩?我都看到厭煩了,不要再出現在我眼前了!
圖亂貼的情形比較嚴重,文倒是還好……(扶額)


一時激動忘了還有什麼要說(你真的還要說啊?老頭?)(……對,我認了)

…… …… …… 

對,我想起來了(拜託你閉嘴--)
版底會有一個圖文加分,是拿來幫認為好的帖或壞的帖的加減分。基本上來說大家都是使用正確跟善意的啦……但我不能接受的是看到認親的家人就隨隨便便加了一堆分數給他,「妹妹要加油唷!」「哥哥好厲害!!!」,有時候不是為了圖而加分,反而是為了所謂認親的親人跟所謂的「認識的看到不加一下好像過意不去」或是「家人咩,幫他加些分數啊」之類不是為了圖而加分的加分。

大概就這樣吧,希望可以列進版規。

(最後發現在電腦前面邊打邊大吼大叫的時候,親愛的早餐已經屍骨無存了。)(……)
作者: 喬波x翼    時間: 2010-8-24 10:19
喔,我想說的是「第6條、不是自己創作的圖文請勿放上」裡面的「回覆內文需指定、講解,請使用『引用』。」
這點可不可以特別拉出來列……就不只回覆內文,包刮其他作家的圖文引用。(攀上了排行版的其中一帖就有看到了……)

沒記錯的話,貼一張圖才華是加十,所以有的時候會看到很多「推薦、範例、重複貼」的情形,不是指在別版,就特別只圖文版而言,真的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這點。還有的人就算提醒過了也當作沒聽到……就常看到在自家版貼過的圖,又跑去認識的人那邊說「你看我新畫的圖」,又重貼了一張。雖然看起來是理所當然,但是看起來就像是在騙才華啊!(目死)

還有用「這張會不會比較清楚」的理由貼了很多張的,很多用手機拍的,往往都會貼一整排下來。還有「這樣臉比較清楚」或是「他的頭髮我畫了好久唷!」就又貼了一堆局部放大圖,不是說把畫的詳細的地方貼出來不好,但是很多圖都是多此一舉,看了只會心煩而不會心動。再提一點(…老伯,你真的很煩)(噴血),推薦的話拜託你去大家來推薦啊啊啊--不要聊一聊就說,那個動畫很好看,我貼幾張來給你看看。薄櫻鬼的那幾張圖是你們畫的嗎?啊啊啊、恩恩恩?我都看到厭煩了,不要再出現在我眼前了!

圖亂貼的情形比較嚴重,文倒是還好……(扶額)

版底會有一個圖文加分,是拿來幫認為好的帖或壞的帖的加減分。基本上來說大家都是使用正確跟善意的啦……但我不能接受的是看到認親的家人就隨隨便便加了一堆分數給他,「妹妹要加油唷!」「哥哥好厲害!!!」,有時候不是為了圖而加分,反而是為了所謂認親的親人跟所謂的「認識的看到不加一下好像過意不去」或是「家人咩,幫他加些分數啊」之類不是為了圖而加分的加分。

大概就這樣吧,希望可以列進版規。

離兒 發表於 2010-8-22 08:54



很多事情都有無法抗力的因素......統整了一下你想說的,我大概分成以下幾點:

1.  不是自己的圖文請使用「引用」。
2.  同張圖不要重複張貼,包括拉遠拉近、在不同版重貼等等。
3.  推薦請移駕至推薦區。
4.  加分時請公正無私不要偏頗。



Ans:

1.  關於這點我不太清楚你想抗議的是哪裡......可以的話請把你之前看到的範例網址貼出來嗎?如果怕惹人非議可以用短訊,沒關係。

2.  最近確實出現很多相關案例,不過也只能說不妥當而已,說他們違規似乎也沒有......話說如果他們在圖文版貼過之後又跑去黑白講貼,其實沒什麼關係,在圖文版連貼兩次以上的話被抓到就是扣分刪圖。

3.  版主比較管得到的地方是主樓,要是下面聊天一長串就比較麻煩,若是有看到相關案例歡迎私下檢舉。

4.  人家加都加了版主也不能說什麼,總不能扣回來吧?樓主是無辜的啊......只能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希望御論版民們不要過度偏頗自己的親友。

作者: 離兒    時間: 2010-8-24 11:12
本帖最後由 離兒 於 2010-8-24 17:32 編輯

喔嗚,被這樣一講發現我好像無理取鬧(捂臉)

啊那個,對,其實我最想說的是第一點沒錯,其他是附加的。之前打的很亂,所以我也來條列式好了ˇˇˇ

1.  不是自己的圖文請使用「引用」。

因為之前我也不知道有「引用」這類的東西,是看到有人檢舉才知道的。啊糟糕我辭窮了……雖然貼的圖不是我畫的,但是如果我是那個作者應該會很無奈吧?其實大部分的人都還好,只是有些會藉由「xx的圖很好看」等等奇怪的理由來貼圖,一兩張還好,重點就是在「圖文版」貼上了十幾二十多的非自創圖。我又詞窮了(…)因為一張圖的才華是加十,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貼的話有點過分……

2.  同張圖不要重複張貼,包括拉遠拉近、在不同版重貼等等。

呃…會不會在其他版區重貼,增加笑點這些我不太清楚。因為通常我都在圖文區ˊˇˋ所以看到的都是圖文區二貼的情形。像是自己交了「五、六」個好友,就將自己畫好的圖貼到自己和他們所發的帖,或是在自己的不同帖重複發。然後,對不起,其實我知道拉遠拉近不能算,只是想抱怨一下(跪)

3.  推薦請移駕至推薦區。

……讓我想想要怎麼說(版主不是來聽你廢話的,謝謝)
……這裡我指的推薦不是說單純的文字描述,也不是想講分類錯版的事,而是用「貼海報、文宣圖、或是截圖」來向對方或親友推薦,同樣也是在圖文區發生的ˊˇˋ因為那些圖也不是自己畫的,所以如果貼了又貼真的很有騙錢的感覺。

4.  加分時請公正無私不要偏頗。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對不起。我只是、只是……對不起,我知道它不能算版規。


然後常常看到亂貼的,抱歉不能舉例,因為我是「針對」那特定的十幾個下去講的,這樣把他撩落去感覺不太道德。因為我也不是所有的都有看,只是看到會在心理os一下,久而久之就會開始注意那常常亂貼的,吶,日久生情就不耐煩了。(我條列完還是很糟糕嘛…)
作者: 喬波x翼    時間: 2010-8-24 18:41
喔嗚,被這樣一講發現我好像無理取鬧(捂臉)

啊那個,對,其實我最想說的是第一點沒錯,其他是附加的。之前打的很亂,所以我也來條列式好了ˇˇˇ

1.  不是自己的圖文請使用「引用」。

因為之前我也不知道 ...
離兒 發表於 2010-8-24 11:12


8/24已新增少許版規,把你的意見統籌之後能改的大概就是這樣,謝謝你的意見
作者: 離兒    時間: 2010-8-24 23:13
……、……謝謝。(嚴重詞窮)

然後有一種我好像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感覺(恍惚)然後感覺看到回覆者又是我,心裡會不斷冒出幹譙(再次恍惚)然後如果以上都說對了,請不要跟我說(三次恍惚)
然後(不要再然後了,已經四個了)第十點的「非主樓」是一開始開版的帖嗎?(版主的第一帖)啊抱歉有點疑問這樣……

媽媽有人聽我說話耶。(恍惚)然後抱歉造成麻煩了。
作者: 離兒    時間: 2010-8-29 14:57
……我是雞婆的這樣沒錯(捂臉)
把你的問題分成五個部份ˇˇˇ用漂亮的藍色ˇ

呃 想問一下 我有同學想寫文 人物原自於某個線上遊戲(他說不記得名字了)那這樣怎麼辦啊?
一般來說是沒關係啦。要看是從那個主角衍生的故事,還是從那個遊戲中劇情所衍生的故事來決定;如果是前者,其實我建議還是去把主角的名字找回來比較好,畢竟是跟主角有直接相關,感覺這樣不太尊重。如果是從遊戲中衍生出來的,那應該是打上【魔獸】【xx】之類的標題作頭就可以了,不清楚的話還可以多個副標。……如果是跟主角的個性完全不同或只是把人物代入到另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世界或是空有那個人物的名字其實內容物與外包裝不合等等等等請你不要發啊--(這句廢話回答就是「內容物與外包裝不合」,跟回答一點關係都沒有ˇ)

同人文 前面是不是要加是什麼作品的同人啊??
嗯對。
第二點裡面的「同人類必須再前加上原作品名稱、也不可只寫原作品名稱,沒有命名。」(【吾命】、【非關】)
請仔細爬文,這是一種美德ˇ

咳 剛剛看了版規 發現很多人好像都沒留超過20字啊 大部份都是留 加油之類的吧?
………………(扶額)這種東西處於防不勝防,想罰不能罰的交界地帶。
個人看到是覺得很煩,這種沒有什麼意義(我知道有稱讚作者、逼稿之類的意義在啦…)的帖……算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攤手)
因為這種東西很難管(看了也很討厭),所以只能「希冀」大家都可以「盡量」不要出現這種帖子,請提醒身邊的親友們。
然後題外話,其實這也是御論慢慢消沉跟在外被轟的原因之一(攤)

可以問一下 "大大"算是觸犯到版規嗎? 不知道算是什麼?
不會。只是有的人不喜歡,要看對方的意願唷ˇ

還有 剛剛看到才華有些人是負數的 那是怎麼回事啊
帖子最下方會有加、減分可以使用(怎麼用我不知道),應該是這樣。不然就是違規被罰ˇ

以上ˇ(可以在這裡回答嗎(偏頭
作者: 離兒    時間: 2010-8-29 16:08
……這樣說可能有點不好意思。
但大部分都是自創加上同人部份只出現一點點,那那些角色的目的是…?(其實這點釐清整個故事跟分類會比較清楚,才不會被自創或是同人牽著走)
如果以那個世界(同人)為主就屬同人文,如果以自創的世界為主算自創。以自創視角在同人場裡算同人。
你的問題不算很清楚……都是自創那不就算是原創文了嗎?

「我穿越到那個遊戲裡面做其中一個角色跟裡頭的人物一起冒險。」
「我跟我的夥伴一起冒險,偶然的遇到那幾個人物。」
這是不一樣的,這種東西分得清楚應該就可以分類了……如果沒辦法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可以講一下他大概的架構或是故事嗎?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解釋比較好。

(下面是打了很久的廢話我捨不得刪。想了想我直接跟你講答案不就好了lllll)
原創分則ˇˇˇ
以自創或是自己的故事為主,跟其他作家或是繪者、歌手…等沒有關係,純粹以自己想法為出發點的為自創文、角。

如果那角色只是輔助,像是,
『我跟我的同學前幾天在路上看到一個大帥哥,白皙的皮膚、湛藍的雙眼,還有那滿頭的金髮……就當我在發花癡的時候,身旁的小白突然說:「你看,那不是格里西亞嗎?」又說「他如果突然開口說,喔我親愛的光明神,天空是那樣的燦爛耀眼,照亮指引我的方向讓我看到這兩位漂亮的小姐……我都不會驚訝啦!」』(同人穿插部分)
其實這樣是算原創的ˇ

只是在閒聊中、突然想到,角色扮演之類的。(我實在很想把穿越歸這裡)
(……我不想打例,這個應該可以懂。)

同人分則ˇˇˇ
跟其他文章等有關的,直間接相關都算同人。

作者: 琉米艾爾    時間: 2010-10-26 08:01
要是人物設定非要用到注音文或火星文呢?
例如:口齒不清的人、嬰幼兒(發音會不標準)、只會說台灣國語的人物
作者: hero36    時間: 2010-11-17 19:38
是的!我一定会遵守规则的!辛苦版主了啦∼
请来喝杯茶吧!^^
作者: 雪甄    時間: 2011-1-22 12:56
版主∼我想問一下∼因為版規都沒有提到說∼有沒有古文的限定日期∼
所以我想問的是∼多久沒人回覆的文才算古文?
因為我怕我回覆後∼讓那個文刪掉∼所以想問一下XD
(或許是我眼睛有問題沒看到= =)
作者: 楓廉    時間: 2011-2-3 21:25
版主∼我想問一下∼因為版規都沒有提到說∼有沒有古文的限定日期∼
所以我想問的是∼多久沒人回覆的文才算古文?
因為我怕我回覆後∼讓那個文刪掉∼所以想問一下XD
(或許是我眼睛有問題沒看到= =)
雪甄 發表於 2011-1-22 12:56



基本上只要是想回復那位作者的文章並給予鼓勵
我們並沒有限制古文的日期
但希望可以留一些有意義的回覆
而非敷衍了事的隨便回應
作者: 墨瞳    時間: 2011-2-19 23:22
痾.....我有點看不懂第七項
可以說明一下嗎?


意思是要連載要按回覆??
這樣??

還有更新一篇標一要換?
這個意思?
作者: 黃秉澤    時間: 2011-3-26 20:28
本帖最後由 黃秉澤 於 2011-3-29 17:34 編輯

我的故事接龍是在大家黑白講發表的,但是被版主移動到此。〈改過自新版和原版都是〉
在大家黑白講時,我就已因發表重復主題而被警告,我在想辦法解決時,就被版主移動到此,我事先毫不知情,剛才才發現,怎麼有一堆版主們寄的信?故事接龍怎麼會在圖與文?真是十分錯愕。
註:原本想用短消息告訴版主大人您的,沒想到我竟然被扣到負分,發不起短消息了,可以幫我把分數加回嗎?〈話神好像是-14分的樣子,才華好像是-9分的樣子,貢獻好像是-10分的樣子〉
作者: 赤心    時間: 2011-4-1 19:57
噢!原來如此!
下次就不在帖內告訴朋友事情了,我會直接打電話去___了她。
以後要請您多多指教了啊!

不過...第四條  聊天的定義是什麼?
我的那篇<人與獸>好像還有聊天的成分啊!
作者: CinCin    時間: 2011-5-10 13:13
本帖最後由 CinCin 於 2011-5-10 13:21 編輯

那個……問一下!
光明術語是 屬於哪裡的?!(歪頭!
因為 小翼想發光明術語(之前一直都在 自己的文那發!
作者: 夢恩    時間: 2011-5-15 22:07
本帖最後由 夢恩 於 2011-5-16 20:54 編輯

請問一下,之前朋友幫我發我自己的原創文,我可以自己重發嗎?
還有發文是用什麼?
作者: 赤心    時間: 2011-5-16 17:59
calling版主,calling版主,
緊急,緊急徵援!
我想開一種帖子,但我在這兒從未看過的!
形式是這樣的:
http://pinkcorpse.org/thread-18739-1-1.html

我想以這種形式寫一篇文,
但這樣會不會很不公平?
我是要大量的使用回覆來寫一下一個情節的...
要怎辦?
作者: 赤心    時間: 2011-6-5 19:41
以上的問題我大概已解決,
感謝聆聽!
作者: 姬歌    時間: 2011-7-3 17:58
ok∼是的!我會遵守∼(小的赴湯蹈火在不惜!)
作者: 而離    時間: 2011-7-3 21:36
…關於尺度的範圍其實我覺得還是很模糊OAO
如果是標題名也可以算入列管嗎?
因為有點想發文,可是我也怕被記警告,所以想說先看看大家寫的文來決定。
範圍好像尺度有的挺大的…

可以說是先口頭警告,然後次數多了再警告嗎?
作者: ★夢蝶☆    時間: 2011-8-10 12:00


看完了之後

明瞭了許多

我會遵守的
作者: wryi963    時間: 2011-8-12 22:48
嗯~看完之後...有種我長大的感覺......
哈哈~~~~~~~~~
我會乖乖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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