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零 發表於 2010-8-18 21:16:55

太陽
原因: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正色
哈哈,我來亂的=0=

暗空 發表於 2010-8-25 14:58:54

因為很想試試SM是什麼滋味所以選了審判
(這是什麼爛理由啊∼)

雪凝 發表於 2010-9-3 18:55:56

兩個都喜歡...
不知該如何選擇(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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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吾命投票第一彈】比較喜歡太陽?審判?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