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蝶
發表於 2009-12-24 17:47:32
279# 凜玥
我應該要開始跟我們的制裁者溝通溝通~
怎沒在s......我是說沒在懲罰罪人呢?
月蝶
發表於 2009-12-24 17:48:12
280# 刺星
你比較適合當制裁者吧!!!
凜玥
發表於 2009-12-24 17:55:49
281# 月蝶
天啊、、
為什麼未審判就先討論呈罰阿?
我可是很偉大的喔!
刺星
發表於 2009-12-24 17:56:57
哈哈~
快恢復一下理性~
正式開庭!!!(誰理妳啊......
罪人凜玥,你犯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
依據法律XX篇OO章第401條第二行。
我,刺星
判你有罪!
(超小聲)為了讓制裁者們以後還有樂趣......
所以,判你斷手指加烙印頸部!
(甜笑)就這樣...祝你幸福唷~
(敲槌)
月蝶
發表於 2009-12-24 18:01:36
283# 凜玥
哪裡為大了!
你看連法官都判定下來了!!你就乖乖接收刑罰吧!
凜玥
發表於 2009-12-24 18:05:29
本帖最後由 凜玥 於 2009-12-24 18:10 編輯
284# 刺星
是、、
我有罪‵‵
請法官用帶有倒刺的鞭子鞭子我罪惡的身體、
讓痛楚的快感充斥我的感官、
讓我感受呈罰的後果吧!
大力些鞭打我吧∼∼
斷手指加烙印頸部
斷手指的苦楚充斥著我的快感神經∼∼(好爽喔xD
烙印頸部的桌熱充斥令我臉宮扭曲∼∼(啊∼∼大力些吧∼∼
凜玥
發表於 2009-12-24 18:06:43
本帖最後由 凜玥 於 2009-12-24 18:11 編輯
285# 月蝶
是是是∼∼
我知道了∼∼
我會接受呈罰∼∼
因為
刃金兄弟教導我、、
痛楚……其實是充滿快感!
月蝶
發表於 2009-12-24 18:13:22
287# 凜玥
太陽教我的是,打人充滿了快樂!!
凜玥
發表於 2009-12-24 18:22:43
288# 月蝶
那你就打我吧∼∼
用你強壯的雙手,摧毀我身體的每一處吧∼∼
月蝶
發表於 2009-12-24 18:30:58
289# 凜玥
不...不...不...
我是神~神不可以打他的子民~
身為仁慈的神!要愛戴他的子民~
這種殘忍之事交給我們的制裁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