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殤.玄月 發表於 2009-11-28 21:28:55

反正只是貼文
倒是沒什麼大不了的

羽影 發表於 2009-11-28 21:37:04

19# 羽影


真的好久不見ˋ(泣ˋ
我最近很少浮出...(回抱緊

迷惑 發表於 2009-11-28 21:46:12

貼無名我沒意見(茶)

只要你保證我沒事就行(笑)

可可小雨 發表於 2009-11-28 21:48:52

我是要看事情而決定要不要(這是我個人做事的方式
所以等你說了我再看看ˊˇˋ

迷惑 發表於 2009-11-28 21:51:26

23# 迷惑


是好久不見(茶)

不過到底是啥事阿(默)

迷惑 發表於 2009-11-28 21:56:51

25# 迷惑

好吧(茶)

我等著XDDDDD

如果事情夠嚴重應該就可以上新聞(默)

夜緒o琳 發表於 2009-11-28 21:57:06

還不太清楚是什麼事
你能將事情的原委告訴我嗎?

如果 真的是不平的事 那我絕對會幫忙
有必要的話 我認為不必像這樣轉貼
我直接幫你把這件事情弄大

有法律方面的問題 我也可以幫你
我有認識幾個朋友都是律師
我本身對法律也略懂一些

但是 希望你能將事情的原委先告訴我
我個人本身正義感還挺強的
國中時做的興趣測驗都說 我希望有權利能改善不平的事情﹝意思就是正義感很強﹞
然後也常因正義感惹上一堆麻煩的事.....

︴璃櫻〃 發表於 2009-11-28 22:05:07

當然呀ˇˇ

能力所以就ok的ˇ

不過我沒在用無名(他廢了)所以應該是貼部落格吧ˇ

書悅 發表於 2009-11-28 22:28:15

蝶ˇ
好久不見XD
看來你還不太了解我XD
我家是XXXOOOO.......(那個請去問別人XD....我不知道誰知道.....不然你小及給我,我跟你說好了)
反正就是我家跟議員有關這樣XD
如果要幫忙
我歡迎唷XD

冰玥 發表於 2009-11-28 22:37:35

本帖最後由 冰玥 於 2009-11-28 22:39 編輯

會呀!不過,也只能默默支持吧!
只不過如果想鬧大的話,可以寫信給水果日報,包准會鬧很大!(親身經歷呀∼)但最好要附證據,例如錄音筆照片之類的
也可以行政法院打官司,不過官官相護。。。恩。。。我就不知道了。。。
希望有幫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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