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幽。 發表於 2014-9-10 22:14:24

遲行嗚嗚看這裡(艸)(閉嘴#

就算你寫了「很難得到留言的文章」,我還是會給你留言喔ˊ>ˋ
(←這人神煩#

喜歡這兩句:「情節是他最後的回眸」、「在紙上磨一個故事給你」
(原諒我手機打字很累,不能打太多(跪#

遲行 發表於 2014-9-10 23:01:29

10# lishihyu


可是會畫畫的也要能記住那瞬間的感動啊XD

嘛,我去問一下會畫畫的朋友好了,說不定他們有不同的見解XD

有時候是想要寫卻不知道要用什麼樣的語句排列,那時候才知道自己知道的狹隘並且渺小。

謝謝你的回覆噢:)

遲行 發表於 2014-9-10 23:03:03

11# 玄幽。


(於是看你)(?)

哈哈哈謝謝,我只是想要表達自己不要再譁眾取寵了,不過下一步該怎麼走我還不知道。(←)

沒關係沒關係,你有回覆我就很高興了噢!

撒加琳 發表於 2014-9-11 11:04:01

9# 遲行


為什麼不再寫這種風格了嗎?

因為已經不需要了(笑)
這是我自己決定要走的路。我小時候看很多書,尤其是小說,是個典型的書蟲,所以日積月累之下有了初步的功底。到後來看到了像樓主那種風格的文文覺得很驚豔,於是開始模仿,有一段時期的作品極盡華麗富美。
到了後來我可以華麗,可以淒美,但有時候在追求華麗的同時會掩蓋了文章本身思想的表達。我發現這是單純地對於文字之美的追求,應該跟實際使用的文字分開,於是我削減無謂的細枝末節,努力保留最中心的部份。
今時今日,我個人認為最好的文字是簡潔的文字,最好是一針見血一語中的,偶爾可以夾雜優雅的修辭增添色彩,但修辭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能以最短的篇幅寫出最明確的思想的文字最有力,我將創作的重點由追求美過渡成追求力量。有時候刻意寫的一些唯美句子僅是為了營造氣氛。

這可是說是創作路上階段性的躍遷吧。

遲行 發表於 2014-9-12 00:04:07

14# 撒加琳


我其實滿不贊同你的觀點的。相關回應我在黑白講裡另開一帖說明。
而創作路上的階段性躍遷,端看個人認為,如果我得出的是你那種輕視文字華麗的想法的話,我會認為這根本不算躍遷,而是更加的倒退。

撒加琳 發表於 2014-9-12 16:33:22

你誤會了QAQ
我說的不是只是寫華麗文章就不好,很多時候作者寫得華麗的原因是覺得這樣很棒,他寫得很陶醉,這樣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我上面提到華麗的文字可能會掩蓋文章本身的思想表達,那是詞藻泛濫到極端時的情況,正常是不會出現的。倘若出現,那主要情況有二:一,作者自己太陶醉了寫過了頭;二,讀者看到華美的文章,說「嘩啊文筆真好」然後忽視作者自己的思想。

有一點很肯定的是,我絕對沒有輕視華麗的文字。這種風格能夠提升美學素養和審美觀,又或者說是對語言的掌控,所以我不僅沒有輕視,還非常喜歡。但是我已經「不再需要」或者「不再採用」那種風格了,因為我發現了我更想追求的境界——言簡意賅的,短短兩三句就能刻在你腦殼中終生難以忘懷的文字。舉個例子,張愛玲所說的:「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了泥裏,但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就在那裏開出一朵花來。」這句說話是愛人之間,一方對另一方的崇敬和呵護,一舉一動都生怕驚擾了對方,一言一行都以對方為先,並且在這種劣勢下無比的歡喜,因為兩人之間有愛情——這句話多麼深刻啊!那不僅僅是寫作,是一種力量的表現形式,是將思想轉化為情感時、最有效、最終極的表達方式。所有美學都可以拋棄,我們回到了「以文字作為表達思想的工具」的最初。簡單來說就是「用最短最直白的文字,最準確最清晰的說出你的感覺」。
當然我還沒達到這個層次,事實上根本差九十九條街,這就是你為什麼會誤會我的原因。
由對於文字之美的追求回溯到對呈現思想的追求,這對於我個人來說是進步,但由於我倆的追求不同,你可能以為我說的是拋棄美學,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只是不懂得好好解釋而已。

樓主你是喜歡優美風格的,那就是你的文字,那樣很好。我尊敬任何文字功力像你一樣好的作家,只是我不走這條路,僅此而已。

撒加琳 發表於 2014-9-12 16:45:37

我又再看了你另一個帖,我發現有件事我忘記說了:請你將我所指的簡練的文字套用在所有文體來看,不止是議論文或者他思辨性的文章,包括了抒情文描寫文,因為我指的簡練的而且確是單純地說自己的想法——但不要忘記,思想有時是很難轉化為文字的。

清明雨 發表於 2014-9-12 20:14:22

1# 遲行

我很喜歡→俗氣啊你

先    來   說個短的不得了的故事。

還記得同學說過,「當故事有了對話,那麼便是無趣。」
此時無聲勝有聲,有時後沉默就是最棒的答覆。

我從沒想過這句話幾乎影響了我整個書寫人生。
下意識的避開對話、下意識的情境描寫,這一些都是我。

喜歡樓主文章中的味道,喜歡那樣的情景,我喜歡那個樣子的驀然回首。

驀然回首,我發現還有另一條路走,於是樓主您——

「我用寫情書的筆,在紙上磨一個故事給你。」

辛苦了,收到這樣的情書很會開心的。 (笑

遲行 發表於 2014-9-13 13:02:52

本帖最後由 遲行 於 2014-9-13 13:16 編輯

17# 撒加琳


好吧,我先跟你說,不只是我,連我周圍的一些人看了你的發言都覺得不爽,跟你說到底你做了哪些舉動讓我覺得不爽。(請注意,我說的是舉動,不是你的想法,你的想法事後再談)
我先看了你所謂的「這可是說是創作路上階段性的躍遷吧」這句話,事後你又發表了一帖是你以前寫的堆砌詞藻的文章,裡頭你的這些用語(舉動)「我想要發這個帖紀念那時候經常自我陶醉的自己」,「現在回看這些文字會覺得非常稚氣,而且實在是矯揉造作得過份」,「那個時候我是在還不夠格寫文藝風的時候寫了一大堆文藝東西;現在我夠格了,卻不再寫這種文字了」,這在我來看顯示的是什麼呢,是一種自大,一種唯我獨尊,甚至帶有輕蔑其他人的味道在。你能懂我所說的嗎?你沒有那個意思,但我感覺到有那個意思,原本我以為是當時我的理解力有問題,反覆看了幾遍,甚至沒有當下回覆,而是隔了一天再來看一遍,並問了其他人......我只能抱歉的跟你說,你真的不懂如何好好解釋(不過我比較傾向認為,你不懂如何好好表達),你連尊重大家的選擇都沒有讓人感受到,就已經讓人覺得你是來開戰的了,而且你在黑白講裡說的,閱讀者也可以有如下的解讀「我的觀點你不接受沒關係啊,但我也不會考慮你的觀點哦」,我先善意的假設你是真心的,想要來跟我交流想法,那我真的很抱歉,你的表達讓你在這一步上吃虧很多(因為我感覺你是想來戰的成分居多),那如果很遺憾的,你並沒有想要跟我交流想法的意思,只是純粹來跟我宣揚你的理念,好吧我也認了。
再來說到你的想法。(以下就是我個人的觀點了,跟其他人無關)
我先說,我會對你所說的感到有意思是因為,你說的我之前已經開始想了。
我個人,很討厭,「矯揉造作、賣弄詞藻、文字結構無意義的複雜化的文章。」
這是非常主觀的,這也是為何我在黑白講裡沒有提出來的原因,因為主觀,我的好惡跟他人的好惡不同,在網路的世界,甚至跟周圍的人討論裡,都有極大的機率擦槍走火。昨晚我想了想該如何表達我為何討厭那類的文章。會被我歸類於「矯揉造作、賣弄詞藻、文字結構無意義的複雜化」的文章有兩個特色,一是我用平常閱讀的速度與習慣看過去一遍,除了有「這人也太堆砌詞藻了吧」的乍舌以外,我並不會得到任何東西。說得更準確一點,我在黑白講裡提到的失焦,是至少我有「看到」他想表達的東西但失去焦點,不過我閱讀「矯揉造作、賣弄詞藻、文字結構無意義的複雜化」的文章,我連看都還沒看到,遑論失焦了,我必須重複去看一遍甚至兩三遍,去「撥開」那些文字的濃霧(暫且先不論那些詞藻的堆砌到底有無合乎我認為的美感,還是看得只是覺得礙眼),才能「看到」寫作者想表達的故事啦想法等等,接著就進入我認為的第二個特色,就是那些想法,在我看來,除了哀嘆自己的可憐遭遇,顯露出頹喪的想法(這裡的頹喪跟太宰治的頹喪相差十萬八千里),沒有別的了,沒有別的。雖然完全上不了臺面,但我也是有一段閱讀的時間,看到這類的「寫作者想表達的內容」,除了疲乏,我完全得不到任何東西。既沒有新觀點,也沒有更深入的見解。
不知道你聽過「文字的煉金術」這個說法嗎?
在我看來,我不會把張愛玲,駱以軍,朱天文歸類於堆砌詞藻,反而他們進行的是一種文字的煉金術。有些人在我說出昨天的言論後可能會以為我在批評張愛玲,駱以軍,朱天文,不是的,現在我解釋了對我而言,什麼是堆砌詞藻,什麼是文字的煉金術。
回過來講美學。你認為美學可以拋棄(所有美學都可以拋棄,我們回到了「以文字作為表達思想的工具」的最初),我個人反而覺得美學是我一個很重要的追求境界。
(如果你覺得我在美學這塊有誤會你的地方,歡迎你跟我提出來,如果你想討論的話)
最後是思想的表達。這個問題我在九日前(我去看了我的Ask上的紀錄)就已經在想了,「文字乘載的思想有無最大化(極限)」,你說思想有時是很難轉化為文字的,這點我同意,所以我在想用文字乘載思想,有極限嗎(很難不代表做不到),如果有,那個極限在哪裡。(沒有的話就不用討論了)

撒加琳 發表於 2014-9-13 16:54:16

首先,對樓主,以及對其他被我無意中冒犯的人,我在此衷心的說句對不起,我有時候就是會不知不覺得罪人,這點朋友跟我說過...我真的沒有想存心找打
我回家之後得好好思考一下要怎麼改善自己...對不起樓主,我對你造成困擾了

然後想法方面,這可能也是我性格上的問題吧。有時候各人對於一些事情有不同想法,我會聽,但在對彼此都沒有影響的情況下,「我的觀點你不接受沒關係啊,但我也不會考慮你的觀點哦」的確是我的做法。可能我又要冒犯你了,但我實在是覺得這種想法很適合處理絕大多數問題。有時候在別的討論區,看見關於同性戀的罵戰,例如「拜託腐女不要YY正常向的動漫了(這是比較好的說法,有的人真的罵得很難聽,作為腐女我表示悲催..)」我從來不會罵回去,也不會支持其他反駁的人,因為我的想法是「你有喜歡的權利,其他人也有不喜歡的權利」。所以如果在某個議題上,例如我們談過的華麗文字之類,各人各自抱持不同想法不會影響到正常生活(我不會因為你不同意我的想法就突然死掉),那麼就不一定需要達成共識了。不是說不影響到生活就完全不考慮其他人的想法,只是考慮完不一定要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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