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玩接文或者普通打字,都不加句號這東西(被揍
我會記得的......應該......(被打飛 嗯,其實我沒有看完那一長串(汗
我比較關心→所以寫文引號前用逗號到底對不對呢?
事實上我覺得,如果引號前沒有「說」、「道」、「開口」等等表示講話的字詞,應該加逗號就行了?
像是我有看過某出書的作家這麼用 ↓
例:他放下手中一盅茶,「你可以了。」
因為我理解力大概比較差,所以上面大大留言講了一長串,我好像還是沒看到我想問的點。
感謝大大解答。以上。 很多人都對對話用的引號前該加冒號還是逗號有疑問。
而我個人的見解是──重點不在他的正確性,而在於讀者能否接受。
這就像是律師在辯護時,只要說的能夠讓法官與陪審團認同,就能取勝一樣。
只要大眾能夠認可,不管事實是否如此,都會被當作事實,而此時,真正的真相是什麼就不重要了。
這裡有些許提到人類的心理方面,但筆者本人一個小毛孩也不可能對社會剖析太多,所以也就不深入追討甚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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