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跟散文的差別?
大家好,珊瑚一直有個疑惑,就是原創文一定要寫很長嗎?一定要有自創角嗎?或是劇情呢?
散文又是如何區別呢?
發帖時都會在分類那裡困擾很久,
因為不想給版主大人添麻煩。
謝謝大家解答 1# Akuma
我也不太清楚兩者差別。
但原創文就是自己創的腳色,自己所想的結構。
原創文不一定要寫很長,連載的居多。 呃……基本上兩個根本是不同的東西……
散文是文體的一種,也算是寫作手法,
跟「小說、新詩、古體詩」算是同一個分類方式
(舉例,一般課本的課文就是散文)
至於原創文,
是指自己創作的文章。就這樣。
跟其他什麼長度劇情沒有關係。 原創不一定要寫長
依我知道的,小說篇幅共分如下:(我也是查網路知道的,其實很多問題只要自己動動手用google查一查就能得到解答)
(懶得打,直接複製維基的篇幅部分,還有不懂得先看看這個網址,如果裡面沒有你想要的答案,你在來問)
請點(來源-維基百科)
微型小說
比短篇更短的小說完全符合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中忙碌的人們的閱讀習慣。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們為這類的小說賦予一個新名詞和新定義,例如極短篇、精短小說、超短篇小說、微信息小說、一分鐘小說、一袋煙小說、袖珍小說、焦點小說、瞳孔小說、拇指小說、迷你小說等,族繁不及備載,連專門的文學研究者也很難如數家珍分敘其定義,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總論之。
一般認為小小說的篇幅應在兩千字以下。因為題材常是生活經驗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頭無尾、有尾無頭、甚至無頭無尾。高潮放在結尾,高潮一出馬上完結,營造餘音繞樑的意境。由於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練,題材能見微知著者為佳。一個意外的結局雖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還是要有伏筆呼應,甚至比起給予讀者意外、應該更重視能否帶給讀者感動。
短篇小說
平均篇幅在萬言左右的小說會被劃歸短篇小說。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謂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時,也就是減少角色、縮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動的時間。另外,雖然它們時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認為短篇小說仍應符合小說的原始定義、也就是對細節有足夠的刻劃,絕非長篇故事的節略或綱要。
中篇小說
平均字數三至四萬字的小說,一般認為是較容易成功的小說。因為對初涉創作領域的人而言,寫作長篇易陷入多數的情節造成凌亂難收的困境,而寫作短篇不是轉折太少而單調、就是轉折太多卻顯得擁擠。這時考慮將原本的構想改成中篇是一個廣受推薦的建議。
長篇小說
一般認為字數在六萬或十萬以上的為長篇小說。如果作者打算表現人生中常見的錯綜複雜關係,則必須使用這麼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筆調輕鬆的長篇小說,也會有一個內裡的嚴肅主題,否則很容易陷入無組織或是凌亂。初涉者在寫作長篇時最需注意全局對主題的呼應、結構的嚴密性、以及避免重複矛盾或缺漏。
原創的角色和劇情當然是自己創想的,難道還是別人幫你想的嗎?
如果你是用自己創的角色,套用到別的作品(如漫畫、動漫、小說、影集等)的原作設定裡,另寫出小說,那樣的話,是屬於同人小說
散文的話如樓上所說
比較簡易的說法,看起來不像小說的文章,可是卻寫得很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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