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晴o 發表於 2012-6-10 09:57:46

就說吧~林X涵的話不能信XD

(會很18嗎0.0....)

theresay 發表於 2012-6-10 10:31:14

不用懷疑,這已經到了違反版規的地步了
樓主最好趕快刪帖比較好

司馬欣亞 發表於 2012-6-10 11:26:43

可不可以先在標題註明一下..
(誤闖的路人甲敬上..

星晴o 發表於 2012-6-10 11:56:34

這是所謂的"砲轟"嗎?= ="

它只是被騙而已~...

theresay 發表於 2012-6-10 21:51:24

本帖最後由 theresay 於 2012-6-10 08:55 編輯

14# 星晴o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什麼被騙,誰被騙?
也沒人砲轟樓主,違反版規是事實
你也可以看到有些人表示不能接受
御論裡很多是12~16歲的,也有小學生
文章明顯超出尺度,提醒一聲就叫砲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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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Miss you想你(吾命同人-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