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黑白講--玩家守則】New:投票帖禁止含有無意義選項。投票時間上限為30天
本帖最後由 倉刀 於 2011-7-27 16:54 編輯第一條:禁止發表個人心情之文章
論壇是公開場合,大家沒有義務要接受個人的情緒,請各位自重。
若發現此種情況將給予警告。屢勸不聽者不排除直接刪文。
第二條:嚴禁發表18禁圖文
(1)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
(2)過當描述自殺過程。
(3)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
(4)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
第三條:不歡迎注音、火星文
範例:把拔、瑪麻、88、ㄖ、ㄉ、偶、滴、ㄌ、粉多、醬
特別註明: 『ㄚ』這個字通常是在結尾,一般不會特地用這個當注音文,所以沒有違規。
違者警告乙次,次數過多者則禁言7日。
第四條:絕對禁止惡意罵髒話(創作文內含少量髒話則不在此限)?、挑釁之言語
髒話文直接做刪文處理。
第五條:請勿洗版。
洗版定義:在特定論壇或留言板上重複發出文章,或是重複留言,造成空間上的浪費,即是洗版。
違規將給予警告乙次。
第六條:請勿發表『頭香!』、『第一個。』等萬用無意義文字。
也請勿發表『請問您認不認識我?』『離別/請假帖』等無意義帖卅投票帖。且發帖內容達三十字。
違者將給予警告乙次。
第七條:聊天帖一人只限開一帖,請勿因沉下去而重開刪舊帖。
第八條:筆戰文會刪除,發起者禁言7日,回覆偏激的文章警告乙次。
第九條:聊天字數淺短之對話請勿發表、回覆。每一帖限十個中文字以上。
例:『掰掰』、『嗨』、『恩...』。
違反者,不聽勸告警告乙次,次數過多者則禁言7日。
第十條:黑白講區每人每天最多能只能發三帖。此為御我大(2010-8-6)的短消內容。
第十一條:投票帖請務必設天數期限,且時間上限為30天,未設日期者一律當做違規。
違規者警告乙次,警告後一週未改善則刪除。
第十二條:投票帖禁止含有『沖積分』等無意義選項。
違規者警告乙次,警告後一週未改善則刪除。
因近期發現不少投票帖含有『沖積分』等無意義選項,並有不少會員皆向版主們反應此狀況,因此由版主們討論出適當之懲處方式後向御我報告。
討論過後版主們皆決定懲處方式為警告乙次,此結果已向御我報告並取得同意之答覆,因此版主們將聯合公告並更新版規,還請各位會員們多多配合。
◎ 請善用 樓主站內回覆 之功能。
● 沉積帖若是言之有物,就不需要砍。
● 每個月大掃除1次沉積帖。
附註:累積三次警告禁言三日。
這裡是貼心的可可小雨和大家為不會使用論壇的新手們所製作的使用教學,
若有不懂之處請多利用。也可以到此發問。
新手使用說明←請點入
對於版規有問題有意見的請於這裡(此帖)直接發問,或者短消於版大們。 問一下如果關於湊字數方面ODO
其實我自己是看不習慣很多新人都一直湊字數(掩面)
可以怎麼樣解決這個問題呢? 噢好真是太好了(抹臉)
我要補問一個ODO
如果有類似心情文但無法定奪的要怎麼辦? 好哦那我知道了感謝答覆w
然後順便申訴現在很多小白違版規(抹臉) 一次看完全部版規,現在眼冒黑字
而且頭還昏昏的...
才發現我先前犯了規(慚愧)
小的會固定上線複習版規的!!
我再說一聲"對不起"
為之前當小白的行為道歉... 本帖最後由 yppah50124 於 2012-6-28 21:53 編輯
這......我的回覆裡幾乎都在湊字數耶,
但如果不用類疊似乎無法表現出其真意,
怎麼辦? 6# yppah50124
建議你可以多個回復合併在一起
(一次回應多個人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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