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
發表於 2011-8-17 11:03:57
7569# 血兒
嗯,就是說先忘記他,不讓自己太想念文章吧?
我常常這樣做的
壁炎天
發表於 2011-8-17 11:04:39
7566# 血兒
當然有來阿...
不然你根本沒辦法像現在這樣留言阿
血兒
發表於 2011-8-17 11:07:33
7570# 莞羽
其實之所以會有湊字數就是因為不想違規而已
總比連湊也不湊的人好
而且有些人只是把湊字數弄得有趣一點,還不是無意義的話?
亞瑟
發表於 2011-8-17 11:08:24
我感覺到了,終於快要到終章了(聽音樂判斷的)
壁炎天
發表於 2011-8-17 11:10:16
7573# 血兒
(望
有些帖本來就是拿來聊天的
但是規定10字就是為了避免別人沖積分而不是拿來聊天
亞瑟
發表於 2011-8-17 11:10:27
喔喔,我完成一個現的攻略了(只是不知道有沒有good end)
莞羽
發表於 2011-8-17 11:11:55
7573# 血兒
可是,如果我每一次留言都要用湊字數的方式
那我想
就別在聊天帖聊阿,
如果造成別人困擾還能繼續這樣,我也無所謂,可是麻煩的是,您們如果覺得都無所謂,那版規就是拿來擺好看的東西。
我很客氣說了,也希望亞瑟您至少聽我的建議,否則就算您的積分衝多高,你犯規就得平等接受版主警告。
血兒
發表於 2011-8-17 11:12:07
7575# 壁炎天
我當然知道
可是聊天也不等於一定夠10個字...
好像我每次跟大家說掰掰總是字數不足..
血兒
發表於 2011-8-17 11:13:24
7577# 莞羽
那是因為你沒有試過字數不足的無奈
亞瑟
發表於 2011-8-17 11:13:32
7577# 莞羽
基本上,我也沒有很常去奏字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