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憮茶 發表於 2011-8-2 17:27:52

我了解妳的感受,因為我的讀者說要拿原子彈轟我家...
其實讀者都是在開玩笑啦!有些人會覺得很開心,有些人就像大大不喜歡
這時就要『尊重』,我尊重大大的決定,所以其他大大們也趕快來安慰大大吧!
若這篇文章消失,那就是少了一篇好文呢~大大,別氣了,加油喔~

黑色十字光明神 發表於 2011-8-2 21:36:39

審判吃太陽等級的巧克力......
該不會隔天就蛀牙了吧!?
審判騎士蛀牙能看嗎!?

~~~~~~~文章和非文章感想之間的分隔線~~~~~~~

我沒有要殺大大哦~
我也有同感,
我之前也有打過文上來,
可是要不就沒留言,
要不就一來就催稿,
身為作者也是會不高興的!
發文的動機是想和大家分享自己的作品,
而不是刻意討好讀者,
我們不是在寫書,
不會特地迎合讀者喜好為提高營業額,
只是單純的把自己想到,
而又想和別人分享的作品發表出來,
希望有人能和自己共鳴,
并給予一些回應或是支持而已,
更加希望讀者抱持尊重的想法,
這是最低限度,
也是最低的低線,
沒有一個人發表文章後,
會希望讀者不尊重自己,
還整天威脅自己,
什至說到要殺自己,

這只是我的小小感想,只是想說出感受,沒有要爭吵的意思
                                                                                                 By黑光明

夏#憮茶 發表於 2011-8-2 22:20:08

大大,您的靈感是去環遊世界了嗎?
跑好遠啊~

as199749 發表於 2011-8-3 13:00:14

恩....
最近被追殺...
你的話就不了...
現在快閃(逃)

~★寒★~ 發表於 2011-8-3 14:46:26

嗯~~想了很久(10分鐘)不知道要說啥.......
冰~~之前對不起啦!
以後絕對不會再有那種事情發生
如果還有人要追殺你,我幫你給她殺回去
我跪你啦~~((跪

雪凜 發表於 2011-8-3 15:38:09

我只想看完美大結局拉呵呵呵呵呵呵:P

黑色十字光明神 發表於 2011-8-3 16:26:35

我不是說殺自己,
是說讀者要殺死自己(作者)

雪凜 發表於 2011-8-3 16:47:34

冰~的靈感大師至少也要一個月才會回來:L

冰舞 發表於 2011-8-3 19:55:32

別阿~~~~~
別棄文阿!!!!
不會殺妳的!!!其他人也不會繼續殺下去吧?對吧??(超級大燦笑)
敢碰妳的人肯定格•殺•物•論!!!!!!
順便把格里西亞拖來,閃電什麼的魔法都丟幾個出來
再叫綠葉拿起弓箭,叫羅蘭把傳家寶的劍拿來,再放幾隻死亡生物
大地負責保護冰
恩.....審判也來好了
反正叫十二聖騎士一起來,在叫前十二聖騎士也來,恩.....粉紅需要嗎? 看情況好了
啊!叫等陽順便來好了
這樣應該算萬事具備了吧!

雪凜 發表於 2011-8-4 20:31:44

冰~的靈感阿公會給他靈感:o(靈感爸爸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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