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mom 發表於 2011-4-24 10:53:21

【徵筆友】非誠勿入

想要當筆友的一定要遵守:
•熱愛動漫 畫畫
•年齡在國中以上
•男女不拘
•每週寫一次e-mail
•互相關心對方
符合條件的人請到樓下排隊

a2718913 發表於 2011-4-24 11:01:16

嗚嗚∼
小的今年才小六,不符合條件(哭)
我在幾個月就畢業了∼真的∼真的∼
拜託讓我加入嘛∼(撒嬌)
我一定尊守規則∼(星星眼)

殞逸 發表於 2011-4-24 11:07:52

這是用電子郵件當筆友的意思嘛?

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哦(舉手

watermom 發表於 2011-4-24 11:16:46

2# a2718913
(摸摸頭)
好好
再過幾個月就給你加入
葉火慢慢等你

a2718913 發表於 2011-4-24 11:38:21

4# watermom
嗯嗯∼謝謝葉火∼
你跟綠葉一樣是個好人呢!
不過,綠葉+烈火=葉火?

殞逸 發表於 2011-4-24 12:35:02

那是要我先寫囉?還是你要先寫給我呢?

littlebear 發表於 2011-4-24 12:40:25

如果是用信箱,不是真的寫信
那..
我想要~

星澪 發表於 2011-4-24 12:50:41

我也想參加.....
可是我才小六.....
那我自己也要徵筆友!
........可以嗎?
還有為什麼一定要國中以上>3<

殞逸 發表於 2011-4-24 12:51:59

8# 星澪


因為思想差不多吧?而且國中生活比較接近

跟國小聊的話可能就會有些出入了,

不介意的話我也能當你的筆友哦

littlebear 發表於 2011-4-24 13:19:03

有阿~
我16喔~
高一..
不是國中 O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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