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蝶 發表於 2011-3-31 22:15:06

新生請注意

本帖最後由 月蝶 於 2011-3-31 23:32 編輯

最近看到許多新生加入御論這個大家庭。

我想告知各位幾件事情...

第一:

請各位不要在回帖時/發帖時使用注音文,這樣會造成大家的不便閱讀。

第二:

希望各為開帖時,能增加你的字數。字數太少有時後可能會造成其他人不滿。而且可能會面臨被刪帖。字數至少差不多要在30字左右。

第三:

聊天帖大概是比較不請楚,但是實際上一個人只能開一個聊天帖,希望各位不要一直開聊天帖,如果是認識的可以一起開一個聊天帖。

第四:

大家發帖/回帖時,請不要出現類似髒話的字眼,這是為了給大家一個可以好相處下去的地方,不是帶來紛爭的地方。

第五:

請大家發帖時請注意發帖處,不要隨便發,這樣會造成大家不便找尋,該發在黑白講的就發在黑白講。
不要把一些不屬於那版的發在那版。

第六:

請各為回帖時,回覆的字數不能低於15~20個字。

我這麼說可能會引起一些不滿,但是請各為遵守一些基本的規定,這樣才能一起和平的相處下去。
也請各位不要在造成版主們的困饒。


。謝謝大加配合。

攸然 發表於 2011-3-31 22:20:31

本帖最後由 攸然 於 2011-3-31 22:24 編輯

攸擅自用道具卡改成紅色了....沒關係吧?(望)

忘記先問了QAQ(跪)

>>>嗯嗯,不會OwO

大魚 發表於 2011-3-31 22:28:47

本帖最後由 大魚 於 2011-3-31 22:43 編輯

1.注音文對御論來說是最普遍也是最容易犯規的
因此要求特別的嚴
或許有人認為版主不通融情連一個字都不放過
甚至對版主有些抱怨
但是如果放過就會繼續發生甚至有人會回"別人都不抓只抓我"

2.這次的板規雖未規定開帖字數,但在上次版規中有但是新進的不知道
所以蝶姊姊才告知這件事情
字數少也能發一帖的話
那倒不如直接去聊天帖發一發問問人就可以帶過了
不需要為增加開帖數什麼的而浪費版主的精神
到時也是可能面臨刪帖的命運

3.最近聊天帖越開越普遍
也越來越籠統,一堆都是相似的帖再跑
那為啥不集中在一帖讓那帖壯大呢?!
幾乎都是認識的人不是嗎?!
那就在同一帖聊天更能團結也方便讓人進入
開那麼多帖有可能新來的到不知該選哪一帖聊天而不敢融入什麼的


(我到底在幹嘛啊!!明天還要考試耶我XDDD
如果還有想到後續補充謝謝W

日藍 發表於 2011-3-31 22:36:49

阿啊其實我是覺得「搜索」這個功能也好重要!

蝶發帖辛苦了(遞茶

是說很多帖的性質都差不多ˋ內容也大同小異,一看再看實在是有點膩了,

如果發帖之前都可以先使用搜索的話,那就不會有相同性質的帖一直重複出現......。

畢竟一直看一樣的東西會膩掉。

茹茹 發表於 2011-3-31 22:52:26

最近看到御論上很多新加入的小朋友的行為真的有點傷腦筋             (河道上都是大家滿滿的無奈呀)

因為感覺上大家好像都沒有去看過板規

明明板規就這麼明顯,加入一個新的論壇不就是應該先看看這裡的規矩嗎?    就在最上方耶我說!

注音文、無意義的灌水文甚至是分類錯誤的文章都讓人很傷腦筋。

之前看到有人為了賺積分,明明是可以把想回的話一次性的在同一回覆打完的,

但是卻分成好幾個回覆,每一個回覆都只有一句話......

看了真的讓人覺得很無奈。

雖然沒有違反板規,但卻是遊走在法律邊緣了。    你不知道逃稅跟避稅一樣糟嗎!?稅法上只接受節稅的──

相信大家都是因為喜歡御我大的作品而加入御論的

因此也請遵守這裡的規矩,別為自己找麻煩,也請不要為他人帶來麻煩。

如果有冒犯也請原諒,大家都為了御論好。
阿蝶賞你一個GJ

艾希兒 發表於 2011-3-31 22:52:54

月蝶大您人真好把最容易犯的錯都整的差不多了
啊!還有一項((因為之前有經驗所以說一下
還有回覆的字數不能低於15~20個字

小葉 發表於 2011-3-31 23:03:04

本帖最後由 小葉 於 2011-3-31 23:05 編輯

還有不能發無意義發言(被警告,目前在懺悔),
謝謝月蝶大把這些通通都挑出來講,
辛苦的版大們要管理這麼多帖子真的很累,
希望大家不要增加版大們的麻煩(←曾經製造過現在在努力反省中)
雖然我覺得我的懺悔用口頭講好像一點也不誠懇但是我真的知道我錯了(鞠躬)

茹茹 發表於 2011-3-31 23:08:49

說什麼助陣XD
我跟其他人都一樣呀
只是希望能夠看到御論回復到之前那樣的井然有序

畢竟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家被弄亂呀!當然也希望這樣能夠讓小八她們這些板主的負擔能夠輕一點
板主們都是很辛苦的。                     好像沒發現隱字耶XD阿蝶快發現呀~~

月紫霙 發表於 2011-3-31 23:13:18

嗯,是呀。
不過第三點的部份有一點困難。
基本上大家都是開了角色扮演的帖子之後,才去找成員的帖子互串門子的。

刺星 發表於 2011-3-31 23:22:58

蝶辛苦了(拍)

其實不只是白紙黑字上所列定的條例
我期望論中的大家都能和平相處、請不要太過於將個人的想法太過直接的發表出來
畢竟並不是所有人的想法都一定相同,而若是遇到不同想法的最好是能夠圓融變通
但要是做不到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什麼都不要說
並竟我們想要的是能夠互相切磋、但不傷和氣的一個地方

我真心期望、所有的孩子們都能做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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